01 / 导读
导读
引用
Locke, J. (1690). Second Treatise of Government (in 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 Free official edition: https://www.gutenberg.org/ebooks/7370
章节概要
背景与论点
《政府论(下篇)》是洛克《政府论》(1690年出版)的后半部分。上篇是对罗伯特·菲尔默爵士主张的驳斥,菲尔默认为国王继承了上帝赐予亚当的绝对权威。全书序言说,保存下来的这部分是要确立威廉国王的资格在于“人民的同意”,并为英国人民辩护。下篇是一部带编号的短文,共十九章、243节,完整标题是“论公民政府的真正起源、范围和目的”。
论证的顺序清晰。要正确理解政治权力,就要问人们天然处于什么状态:他们在自然法之下是自由而平等的。人们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洛克称之为“财产”)而经由自己的同意离开这一状态。政府是为这些目的而设的委托,所以破坏这些目的的政府就失去了要求服从的根据,人民可以采取行动更换它。
第一章:论公民政府的真正起源、范围和目的
这是对上篇的一节概括:亚当对自己的子女或世界没有自然的或神授的权威,即使有,他的继承人也没有。洛克接着把政治权力定义为:为规范和保护财产而制定带有死刑及一切较轻刑罚的法律的权利,以及在执行这些法律时运用共同体力量的权利,这一切只为公共福祉。
第二至四章:自然状态、战争状态、奴役
第二章把自然状态描述为在自然法之内的完全自由与平等的状态,自然法约束每个人,由理性所教导,人人都有权惩罚对它的违反。第三章把战争状态定义为对他人生命的既定图谋,并解释了为什么没有共同裁判者就难以结束。第四章区分自然自由与社会中的自由,并拒绝奴役,除非它是战争状态的延续。
第五章:论财产
洛克从大地是作为共有物赐给人类这一点出发,论证人拥有自己的身体,因而拥有自己双手的劳动。把劳动掺入取自共有储备的东西,就使它成为自己的,但有限度:必须给别人留下足够而且同样好的东西,也不能让任何东西腐坏。随后本章说明,不会腐坏的货币如何使人们经同意拥有更多的东西,并导致了土地的圈占。
第六至七章:父权、政治社会或公民社会
第六章把父母双方共有、在孩子能运用理性时终止的亲权,与政治权力区分开。第七章把政治社会描述为人们把自然法的个人执行权交给共同权威时产生的社会,与此对照,洛克说绝对君主制根本不是公民政府的一种形式。
第八至九章:政治社会的开端、政治社会和政府的目的
第八章论证,未经同意,任何人都不能服从他人的政治权力。团体一经形成,多数就代表整体行动,同意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例如在某个政府之下享有土地的人。第九章问,自由的人为什么要放弃自然的自由,并回答说自然状态缺少既定的法律、公认的裁判者和执行的权力,而政府提供了这三者。
第十至十二章:政体形式、立法权的范围、各种分立的权力
第十章按谁掌握立法权来列举共同体的形式。第十一章说立法权是最高的但有限度:它必须依常设的法律统治,服务于公共福祉,不得未经同意取走财产,也不得转让自己的权力。第十二章区分立法权、执行权,以及关于战争、和平和对外事务的“对外权”。
第十三至十五章:从属关系、特权、各种权力的综合考察
第十三章说立法权只是一种受托的权力,所以人民保有撤换或变更它的最高权力。第十四章讨论特权,即在法律缺位时执行权为公共福祉而行动的裁量权。第十五章比较父权、政治权力和专制权力,说明把它们混为一谈如何造成错误。
第十六至十九章:征服、篡夺、暴政、政府的解体
第十六章论证,征服并不赋予统治被征服者的权利,至多只能就不义战争的费用得到补偿。第十七章界定篡夺,第十八章把暴政界定为超越权利、为统治者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力,对它可以用武力反抗。第十九章区分社会的解体与政府的解体,列举政府解体的各种方式,包括君主或立法机关违背所受委托而行事,并就“谁来判断”的问题回答说是人民,而最后的手段是“诉诸上天”。
核心概念
第二至五章
- 自然法:约束每个人的理性规则,根据它,任何人不得在生命、健康、自由或财物上伤害他人。
- 自然状态与战争状态:没有共同权威的状态,以及它可能陷入的敌对状态。
- 劳动与财产:所有权源于把自己的劳动掺入共有资源,并受不浪费和足够的条件限制。
第六至十二章
- 同意与契约:离开自然状态并服从政治权力的唯一方式。
- 多数决:共同体依较大部分的决定行事。
- 职能分立: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
第十三至十九章
- 委托:政府是为公共福祉而持有的受托权力。
- 特权:为公共福祉在没有法律或违背法律时行动的裁量权。
- 暴政与政府的解体:超越权利的权力,以及人民可以反抗的情形。
评析
优点
- 论证链条清晰。 文本从自然状态到同意、政府和反抗,循序渐进,可以用一段话概括。
- 关于限度的具体理论。 第十一章和第十三章对立法机关给出了具体的限制,有限政府的观念因此并不抽象。
- 关于财产的奠基性论述。 第五章是最常被单独指定阅读的部分,它把劳动、圈地和货币与同意联系起来。
局限
- 背景未完成。 序言说完整的论述并不完整,而下篇回答菲尔默,却没有呈现那场论证本身,没有读上篇的读者会漏掉一部分要点。
- 同意论述中的张力。 第八章中的默示同意界定得很宽,因此难以说清同意到底在何时给出。
- 术语。 “财产”和“战争状态”等词有专门含义,需要仔细跟踪。
在课程中的定位
在本课程中,《政府论(下篇)》是霍布斯《利维坦》的天然对应:两者都从自然状态和同意出发,却在权威与反抗问题上得出不同结论。洛克区分自然状态与战争状态(第二章和第三章),这是比较两人时应当留意的区别。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延续这一传统,密尔的《论自由》则明确拒绝以契约作为社会的基础。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展示了这些观念在一个真实共和国中的运作。
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攻击洛克所维护的财产制度,可与第五章对照。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与洛克的出发点形成对比。
如何使用本书
文本简短易读,但带编号的各节值得慢读。以第二、三、五章,第七至九章,第十一至十三章,以及第十八至十九章为核心。第六、十章和第十四至十七章对完整理解有价值,但可以先略读。
阅读时,围绕一个问题追踪各章的主张:是什么使政治权力成为正当的?把第二章与霍布斯对自然状态的说明对照,把第十九章与霍布斯论主权者的部分对照。引用时用节号,因为它在各版本中通用。做课程作业时,像本页所列剑桥版这样收录上下两篇、带注释的现代版本更合适。
版本与来源
本导读依据古登堡计划电子书 #7370(https://www.gutenberg.org/ebooks/7370),它重现了《下篇》1690年的文本,不含现代编辑材料。读了序言、章标题和全部十九章的开头各节,并核对了第27、87、149、168、240至243节,以及关于默示同意、腐坏和货币的段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