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 / 001 ZH-TW
Utilitarianism(效益主義) cover

哲學

哲學

Utilitarianism(效益主義)

John Stuart Mill; edited by George Sher

英文原名: Utilitarianism

彌爾對效益原則的經典辯護,喬治·謝爾編輯的哈克特版。全書五章,陳述此原則、回應常見的反對意見、探討其約束力與證明,並論述正義與效益的關係。第 2 版增補了彌爾 1868 年在下議院關於死刑的演說,展示該原則如何應用於公共政策問題。

需要的基礎: 不需要預備知識,它經常是倫理學課程中指定的第一部原典。

難度等級
入門
學術層次
大學部
millutilitarianismconsequentialismmoral philosophynineteenth-century philosophyclassic text

01 / 導讀

導讀

引用

Mill, J. S. (2002). Utilitarianism (G. Sher, Ed.; 2nd ed.). Hackett Publishing Company. (Original work published 1861.) Free official edition: https://www.gutenberg.org/ebooks/11224

章節概要

背景與論旨

《功利主義》於1861年發表在《弗雷澤雜誌》上,隨後以小書的形式重印。這是密爾的一次嘗試:闡明從邊沁那裡繼承的「最大幸福原理」,澄清公眾對它的誤解,並為它提供一條第一原理所能有的那種支持。全文共五章,幾乎每一段都在回應某種反對意見。喬治·謝爾編輯的哈克特第二版在重印這篇論文之外,還收錄了密爾1868年4月在下議院反對廢除死刑的演說。

第1章:總論

密爾指出,兩千年過去了,哲學家們對道德的基礎,即「至善」,仍然意見分歧。直覺學派和歸納學派都同意道德必須從一般原則中推匯出來,但都沒有把各自的原則歸結為一條第一原理。他認為,功利原則甚至在暗中塑造了批評者的學說;康德的普遍法則一旦應用於實際義務,最終也要訴諸人人遵循某條規則所帶來的後果。終極目的無法在通常意義上得到證明,但可以提出一些考慮,使理性的心靈接受或拒絕它。本章最後提出計畫:先說明這一學說是什麼,再追問它能接受何種證明。

第2章:什麼是功利主義

這一篇幅僅次於第5章的章節給出了學說的定義:行為的正確程度與其增進幸福的傾向成正比,而幸福指快樂和免於痛苦。隨後密爾逐一回應反對意見。針對該學說「只配給豬」的指責,他回答說,快樂不僅有量的差別,還有質的差別,而質由充分熟悉兩類快樂的人的偏好來判定,由此有了「做一個不滿足的蘇格拉底勝過做一個滿足的傻瓜」的說法。針對幸福無法實現、高尚的人會學會捨棄幸福的說法,他回答說,由平靜和積極興趣構成的幸福是大多數人都能獲得的,而自我犧牲只有在增進他人幸福時才有價值。他強調,標準是所有相關者的幸福,並且要不偏不倚地加以衡量;功利主義並不要求人們出於普遍仁愛的動機行事,動機關係到行為者的價值,而不是行為的對錯。接下來他回應了三種指責:這一學說不敬神、只是「權宜之計」、因為來不及計算而無法應用。對於最後一點,密爾回答說,人類已經以次級規則的形式繼承了關於行為傾向的經驗,就像水手手中的航海曆書。

第3章:論功利原則的終極約束力

人為什麼應當感到受這一原則約束?密爾認為,功利原則可以利用其他道德體系所能利用的一切約束力:外部約束(希望得到他人或上帝的青睞、害怕招致其不悅)和內部約束,即良心的感受。他認為道德情感是後天獲得的而非天生的,但並不因此就不自然;功利主義道德有一個天然的基礎,即社會情感,也就是與他人融為一體的願望。這種情感隨著文明和平等的推進而增強。孔德的《實證政治體系》被引為例證,表明為人類服務可以獲得宗教般的力量,但也可能危及自由。

第4章:論功利原則能接受何種證明

這一短章包含了著名的「證明」。某物可見的唯一證據是人們確實看見了它;同樣,某物值得欲求的唯一證據是人們確實欲求它。每個人都欲求自己的幸福,因此普遍幸福是所有人總體的善。密爾接著論證,幸福是唯一被欲求的東西:美德、金錢、權力和名聲起初作為手段被追求,後來作為幸福的組成部分而被欲求。在承認習慣可以使意志脫離慾望之後,他把結論留給「深思的讀者去考慮」。

第5章:論正義與功利的關係

最長的這一章處理密爾所說的該理論唯一真正的難題:人們覺得正義是絕對的,獨立於權宜。他考察了通常被稱為不正義的事情(侵犯法律權利和道德權利、給人不應得的東西、背信、偏袒、不平等),並透過詞源把這一觀念追溯到對法律的遵從。正義作為「完全義務」與道德的其餘部分相區別,這種義務對應於某個可以確定的人的權利。正義感是報復的自然慾望,經同情和理智擴充套件到對任何人的傷害;它特有的強度來自它所保護的至關重要的利益,即安全。密爾表明,懲罰、報酬和稅收方面相互競爭的正義準則彼此衝突,只能由社會功利來裁決。他的結論是:正義是對人類福祉最為根本的那一類道德規則的名稱,作為一類規則,它比其他規則更有約束力,但在個別情況下也可以被壓倒,例如為了救命而必須偷竊食物或藥品。

1868年關於死刑的演說

在反對廢除死刑的修正案時,密爾從人道的角度為對惡性謀殺判處死刑辯護:終身苦役表面上較輕,實際上更殘酷;而死刑透過對想像力的強烈作用來實現威懾。他承認不可挽回的誤判這一論點的分量,但認為英國法院已給予被告一切存疑的利益,最後呼籲加重對人身犯罪的刑罰。

核心概念

第1–2章:總論;什麼是功利主義

  • 最大幸福原理:行為按其增進幸福的傾向而為正確,按其產生相反結果的傾向而為錯誤。
  • 高階快樂與低階快樂:快樂有質的差別,由體驗過兩者的合格判斷者的偏好來排序。
  • 不偏不倚:標準是所有受影響者的幸福,行為者本人也只算其中一人。
  • 次級原則:繼承下來的道德規則,概括了關於行為傾向的經驗,指導日常選擇。

第3章:終極約束力

  • 外部約束與內部約束:來自他人或上帝的獎懲,與違背自己良心時的痛苦。
  • 社會情感:與他人融為一體的自然願望,密爾視之為功利主義良心的基礎。

第4章:何種證明

  • 從欲求出發的證明:某物值得欲求的唯一證據是它確實被人慾求。
  • 幸福的組成部分:美德等善起初作為手段被追求,後來可以作為幸福的構成要素而因其自身被欲求。

第5章:正義與功利

  • 完全義務與不完全義務:對應於某人權利的義務(正義),與慈善這類不對應權利的義務。
  • 權利:要求社會保護自己擁有某物的正當訴求,由普遍功利來證明其正當。
  • 安全:「一切利益中最為至關重要的」利益,賦予正義感特殊的力量。

評析

優點

  • 篇幅短小而涵蓋廣泛。 在五章之內,密爾闡述了理論本身,回應了許多反對意見,說明了道德動機,為原則提出了論證,並給出了一套正義與權利的理論。
  • 先陳述反對意見再作答。 第2章大體圍繞對功利主義的常見指責展開,讀者可以同時學到經典的反對意見和經典的回應。
  • 超越邊沁。 快樂的質的區分、次級規則的作用、動機與對錯的區分以及第5章對正義的分析,表明密爾是在修正他所繼承的學說,而不只是複述。
  • 認真對待正義。 第5章把權利解釋為以安全為根據的訴求,並舉出懲罰、報酬和稅收方面相互衝突的準則,這直接關係到功利主義能否容納權利的問題。

局限

  • 證明備受爭議。 從「被欲求」推出「值得欲求」,以及從每個人的幸福對其本人是善推出普遍幸福對所有人是善,這些推論屬於倫理學中受到批評最多的段落。密爾本人也只把它們當作考慮,而非嚴格證明。
  • 合格的判斷者。 對高階快樂的判定依賴有經驗者的偏好,而當判斷者意見不一時如何裁決,密爾除了訴諸多數之外沒有多說。
  • 行為還是規則? 關於次級規則、克制和正義的段落既可以按行為功利主義來讀,也可以按規則功利主義來讀,文本本身並未解決這個問題。
  • 維多利亞時代的預設。 對「野蠻的獨立狀態」、文明階段以及宗教的道德作用的論述需要歷史背景;1868年的演說主張包括鞭刑在內的更嚴厲刑罰,許多讀者會覺得這與論文的人道精神難以協調。

在課程中的定位

本書是這門課程中後果主義的經典表述,自然地與詹姆斯·埃林頓譯的康德《道德形而上學的奠基》配對。密爾在第1章和第5章直接批評了康德,因此把兩者對照閱讀,可以檢驗密爾關於康德依賴後果的說法是否公允。課程中的教科書,即按主要理論分設獨立章節的詹姆斯·雷切爾斯與斯圖爾特·雷切爾斯的《The Elements of Moral Philosophy》,以及逐步重構論證的拉斯·謝弗-蘭多的《The Fundamentals of Ethics》,列出了對功利主義的標準反對意見,可以據此衡量密爾的回應。

宜在課程早期閱讀密爾,放在教科書中關於快樂主義和功利主義的章節之後或與之同時,並在康德之前。伯納德·威廉斯的《Ethics and the Limits of Philosophy》對系統性道德理論作了批判性考察,適合放在課程最後:熟悉了密爾的版本之後,更容易體會威廉斯對功利主義這類理論的懷疑。

如何使用本書

不需要任何背景知識,不過對快樂主義的觀念有所了解會有幫助。第1章可以快速讀過以把握計畫,第2章則要慢讀:把密爾討論的每一種反對意見列出來,並用一句話概括他的回應。如果課程不涉及道德動機,第3章可以讀得輕鬆一些。第4章篇幅短但至關重要;把證明的結構寫成編號的前提,並標出批評者認為它失敗的地方。第5章最值得花時間,因為密爾正是在關於正義和權利的論述中直面對其觀點最有力的反對。

1868年的演說最後作為案例來讀。問一問論證的哪些部分訴諸普遍幸福,密爾如何權衡罪犯的痛苦與威懾效果,以及他在不可挽回的誤判問題上的讓步是否與他的其他推理相一致。

免費文本足以用於學習,但如果課程使用哈克特版,課程作業中應引用該版的頁碼。

版本與來源

本指南依據古登堡計畫電子書第11224號(https://www.gutenberg.org/ebooks/11224)所收《功利主義》全文,該版本複製了第七版(Longmans, Green, and Co., 1879年)。全部五章及密爾的腳註均已通讀。1868年的演說依據1868年4月21日下議院辯論的官方漢薩德記錄(https://api.parliament.uk/historic-hansard/commons/1868/apr/21/committee)閱讀。哈克特版自身的導言和附錄未能查閱,因此本指南未作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