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 導讀
導讀
引用
Lacey, N. (2004). A Life of H.L.A. Hart: The Nightmare and the Noble Drea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章節概要
背景與論點
妮可拉·萊西(Nicola Lacey)的傳記追隨H. L. A. 哈特(生於1907年),這位牛津法理學教授的《法律的概念》改變了英語世界大學裡的法哲學。萊西利用哈特未發表的日記和書信以及訪談,呈現出一個外表成功、內心卻為自己的智力、性取向和建立親密關係的能力而疑慮重重的人。全書認為,哈特的思想和職業歷程無法與這種內心生活以及他工作的戰後牛津分開,同時評估他對法哲學以及對英國關於墮胎、同性戀和死刑的公共辯論的貢獻。最後一章即以本書副標題為題。
全書包括寫作方法與資料說明、導言、分為四部分的十三章、註釋、哈特著作與其他作者的參考文獻、受訪者名單,以及書中出現人物的生平簡介。
導言:局內的局外人
導言提出這一悖論:一位處於牛津建制中心的人物,卻自視為局外人;同時說明傳記如何使用私人檔案。
第一部分:北與南
**第1章“Harrogate, Cheltenham, Bradford”**講述哈特在約克郡的出身,他是第二代猶太移民的孩子,以及他的求學經歷。**第2章“An Oxford Scholar”**涉及他作為獎學金生在牛津的時光,**第3章“Success Snatched from Defeat: London and the Bar”**則講他擔任出庭律師的歲月(1932至1940年),其間他一直堅持研習哲學。
第二部分:變與不變
**第4章“Jenifer”**專寫他與珍妮弗·威廉斯(Jenifer Williams)的婚姻。她是高階公務員,後來成為牛津學者;其中的壓力包括報紙對她曾是蘇聯間諜的不實指控。**第5章“From the Inns of Court to Military Intelligence: MI5, Marriage, and Fatherhood”**講述他戰時在軍情五處的工作,那裡的哲學家同事激發了他的興趣。**第6章“Oxford from the Other Side of the Fence”**追述戰後他作為哲學研究員回到牛津。
第三部分:黃金時代
**第7章“Selling Philosophy to the Lawyers: The Chair of Jurisprudence”**敘述哈特作為法理學教授,如何把新的語言哲學引入法律思想。**第8章“American Jurisprudence through English Eyes: Harvard 1956–7”**講述他在哈佛的時光。**第9章“Law in the Perspective of Philosophy: Causation in Law, The Concept of Law”**處理這一時期他的兩部主要著作。**第10章“West and East, California and Israel: Law, Liberty, and Morality; Kelsen Visited; The Morality of the Criminal Law”**涉及他的旅行以及關於法律與道德的公開論戰。**第11章“Discipline, Punishment, and Responsibility”**論述他在這些主題上的研究。
第四部分:卸任講席之後
**第12章“Old Turks and Young Fogeys: Bentham and Brasenose”**講述他的晚年事業,包括對邊沁的研究以及出任佈雷齊諾斯學院院長。**第13章“The Nightmare and the Noble Dream”**把生平與學術合而觀之。
核心概念
第一、二部分:學者的養成
- 局外人與局內人:傳記的組織性張力,即一位牛津建制內的人物自覺是局外人。
- 哲學與實踐:從律師業,經戰時情報工作,走向學院哲學。
第三部分:黃金時代
- 法律的概念:哈特試圖闡明一個適用於各種法律的法律概念,把邊沁、奧斯丁的傳統與J. L. 奧斯汀和維特根斯坦的新語言哲學結合起來。
- 法律、自由與道德:他對1960年代英國關於墮胎、同性戀合法化和死刑的思考的影響。
第四部分:遺產
- 生平與思想合觀:萊西對哈特思想起源及其總體貢獻的評估。
評析
優點
- 新的第一手材料。 萊西使用哈特此前未發表的日記和書信以及訪談,使本書得以觸及同事們不曾察覺的私人一面;薩曼莎·貝松(Samantha Besson,《German Law Journal》)和傑里米·沃爾德倫(Jeremy Waldron)等評論者對此再三強調,評語引自Booktopia的頁面。
- 思想講得清楚。 同一頁面引用的評論(《TLS》、《London Review of Books》、沃爾德倫)稱讚萊西在敘事的同時解釋了哈特的論證以及對它們的反駁。
- 戰後牛津的畫卷。 喬納森·德比希爾(Jonathan Derbyshire)在《金融時報》雜誌(2006年2月)上特別提到她對戰後大學及其學術政治的刻畫。
- 便於研究的附錄。 哈特著作的書目、受訪者名單和書中人物的簡介,使本書成為進一步研究的基礎。
侷限
- 不是哈特理論的入門讀物。 本書評估思想,但按生平組織,需要系統瞭解《法律的概念》的讀者,應讀哈特本人的著作或法理學教科書。
- 牛津細節繁密。 敘述涉及許多同事和機構,篇幅約420頁,想快速瞭解梗概的讀者可能望而卻步。
在課程中的定位
在所列書目中,這是法理學課程裡唯一的傳記。西蒙茲的Central Issues in Jurisprudence和瓦克斯的Philosophy of Law: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直接解釋各種理論,富勒的The Case of the Speluncean Explorers是一場關於司法哲學的經典短篇辯論。里根(Regan)的動物權利著作以及辛格與里根編的文集屬於應用道德哲學,安那伊姆(An-Na'im)的書則討論宗教法與國家法的關係。
宜在瞭解法律實證主義之後閱讀,這樣書中提到哈特與德夫林、富勒的論戰時不會陌生;也可與《法律的概念》並讀,看它寫作的背景。
如何使用本書
本書面向已經知道哈特理論梗概、想了解它如何產生的讀者。除此之外不需要法律專業知識,因為敘述本身帶有解釋。
選擇性的讀法:先讀導言,再讀第7至10章(講席、哈佛、主要著作和論戰),最後讀第13章。第一、二部分提供人物背景,第12章講邊沁與晚年事業。讀時記下把哈特生平與具體論證聯絡起來的段落,並在接受這種聯絡之前,用他自己的著作加以檢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