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 導讀
導讀
引用
Regan, T. (2004). The Case for Animal Rights (2nd ed.).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章節概要
背景與論點
本書初版於1983年,是一部篇幅完整的道德哲學著作;2004年版增加了一篇很長的新序言,雷根在其中回應批評者並重申自己的立場。它的目的是論證一些動物擁有道德權利,而且權利論——而不是功利主義或只給動物提供間接保護的任何理論——才是對我們虧欠動物什麼的最佳說明。
論證分三個步驟。第一步(第1至3章)論證許多動物有意識、有信念和慾望,並有自己的福祉。第二步(第4至6章)闡明應當如何評價道德理論,然後檢驗主要的競爭者:只給動物間接保護的觀點,以及雖然計入其利益但允許為總體利益而犧牲它們的觀點。第三步(第7至9章)圍繞「生命的主體」這一觀念構建正面理論:作為生命主體的個體具有內在價值,應當受到尊重;然後把該理論付諸應用。雷根的結論是廢除主義的:本書拒絕對把動物當作資源的做法進行改良,不止步於減少痛苦。
第1章:動物的意識
本章處理與笛卡爾相聯絡的主張,即動物是沒有意識的機器。它考察對笛卡爾的各種回應及其所受的反對,包括簡約原則、拉美特利的反駁、語言檢驗和一般性懷疑論,並依據進化論和累積論證說明動物意識是真實的。它還追問哪些動物有意識。
第2章:動物意識的複雜性
本章超越單純的意識,追問動物有什麼樣的心智生活。它討論信念—慾望理論、語言與信念的關係以及信念的內容,回答三種反對意見,並得出動物意識是複雜的這一結論。
第3章:動物福祉
雷根分析動物擁有福祉意味著什麼:自主性、利益、好處與傷害,以及死亡之為傷害。他把這一分析用於家長主義和安樂死。要點在於表明,動物能夠以對它們自身有意義的方式受益和受害。
第4章:倫理思考與理論
這一方法論章節涉及回答道德問題的一些錯誤方式、理想的道德判斷,以及評價道德原則的標準。它概述了後果主義與非後果主義理論,並說明應如何評估它們。
第5章:間接義務觀
本章考察這樣一些觀點:我們有關於動物的義務,但沒有直接對動物的義務。它們包括納爾維森的理性利己主義、羅爾斯的契約論和康德的人性即目的本身。本章的結論是,所有這類觀點在道德上都是任意的。
第6章:直接義務觀
雷根接著轉向賦予動物直接道德分量的觀點:殘酷—仁慈觀、快樂功利主義和偏好功利主義。他考察辛格主張素食的理由,並討論功利主義與物種主義。
第7章:正義與平等
本章考察功利主義和完善論的正義理論,然後引入內在價值、生命主體標準和尊重原則,併為該原則辯護。由此還推匯出一項傷害原則。
第8章:權利觀
這是理論的核心。本章處理道德權利與法律權利、有效的主張、已獲得與未獲得的義務,並把尊重原則用於受到尊重對待的權利,包括道德受體的權利。然後討論不受傷害的權利在何種情況下可以被壓倒、小船原則與處境更差者原則,以及數量是否應當計入。本章以對反對意見的回應和關於未竟之事的一節結束。
第9章:權利觀的含義
最後一章應用該理論:為什麼素食是義務,為什麼狩獵和設陷阱是錯誤的,應當如何看待瀕危物種,以及為什麼要反對在科學中使用動物。其後是尾聲、註釋和索引。
核心概念
第1–3章
- 動物意識:許多動物有意識這一主張,針對笛卡爾式的否認和懷疑論而得到辯護。
- 信念—慾望理論:用來表明動物有信念和慾望的心智生活說明。
- 福祉與傷害:使個體的生活變好或變壞的利益,包括死亡之為傷害。
第4–6章
- 直接與間接義務觀:義務是對動物自身負有的,還是僅僅是關於動物的義務。
- 物種主義:沒有道德上相關的理由而偏袒自己所屬的物種,雷根以此指責功利主義觀點。
第7–9章
- 內在價值:個體獨立於對他者的用處而擁有的價值。
- 生命的主體:擁有內在價值的標準,取決於具有信念、慾望、知覺、記憶和對未來的感知。
- 尊重原則與傷害原則:具有內在價值的個體應受尊重,由此得出不傷害它們的義務。
- 小船原則與處境更差者原則:雷根在考慮壓倒權利時用來解決權利衝突的工具。
評析
優點
- 系統的論證。 本書逐步建立論證,從意識到福祉,到倫理方法,到競爭理論,再到權利觀,讀者可以看出每個前提從何而來。詳細的小節標題便於查詢某一反對意見及其回應。
- 與對手的交鋒。 書中詳細討論了辛格的功利主義、契約論觀點和康德的立場,因此不僅對關心動物的人有用,對一般學習權利理論的學生也有用。
- 2004年版的新序言。 雷根回應了對初版的批評,向讀者展示了他後來的立場。
- 受到嚴肅對待。 出版社引用了比徹姆和羅爾斯頓等哲學家的推薦語,以及稱本書為道德哲學重要著作的書評。
侷限
- 篇幅與密度。 尾聲之前的正文近400頁,再加上很長的序言、註釋和索引,這是一部專著而不是入門書。第4至8章要求較高。
- 是哲學而非法學。 雷根關心的是道德權利。法律權利只在第8章中簡要論及,本書不概述動物法,因此法學學生需要其他資料來了解法律方面。
- 有爭議的結論。 權利觀在素食、狩獵和研究上得出強硬結論。把這些結論當作定論之前,學生應當先讀對雷根的回應。
- 年代。 論證形成於20世紀80年代初,其對動物認知的處理反映了當時能得到的研究。
在課程中的定位
法理學課程把一般性入門書與專題著作結合在一起。西蒙茲的《Central Issues in Jurisprudence》和瓦克斯的《Philosophy of Law: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提供法律理論的背景,西蒙茲對權利的處理是雷根關於道德權利與法律權利論述的有益伴讀。雷根的《Defending Animal Rights》是同一作者後來的著作,回應批評併為廢除主義辯護;《Animal Rights and Human Obligations》是辛格與雷根編的文集,收有歷史和當代的讀物。其他書目,即富勒的《Case of the Speluncean Explorers》、萊西所寫的哈特傳記和安那伊姆論伊斯蘭法的文章,涉及的是別的問題。
宜在讀過一本簡短的權利理論入門之後閱讀《The Case for Animal Rights》,如有可能,先於《Defending Animal Rights》閱讀,後者是對本書所受批評的回應。
如何使用本書
本書適合哲學、法學及相關領域的高年級本科生和研究生。讀者需要習慣持續的抽象論證。
實用的閱讀計劃:
- 核心:第7章和第8章講權利觀,之前先讀第6章,因為雷根把功利主義視為主要對手。
- 背景:第1至3章講動物的心智與福祉,已經接受動物有意識的讀者可以略讀。第4章可以選擇性地讀,瞭解其方法。
- 應用:第9章和尾聲,表明理論會導向何處。
- 閱讀策略:先讀2004年版序言,瞭解雷根自己的概括及其對批評的回應,然後按順序跟隨論證。把小節標題當作清單,寫下從生命主體標準到尊重原則這一論證的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