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 导读
导读
引用
Lacey, N. (2004). A Life of H.L.A. Hart: The Nightmare and the Noble Drea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章节概要
背景与论点
妮可拉·莱西(Nicola Lacey)的传记追随H. L. A. 哈特(生于1907年),这位牛津法理学教授的《法律的概念》改变了英语世界大学里的法哲学。莱西利用哈特未发表的日记和书信以及访谈,呈现出一个外表成功、内心却为自己的智力、性取向和建立亲密关系的能力而疑虑重重的人。全书认为,哈特的思想和职业历程无法与这种内心生活以及他工作的战后牛津分开,同时评估他对法哲学以及对英国关于堕胎、同性恋和死刑的公共辩论的贡献。最后一章即以本书副标题为题。
全书包括写作方法与资料说明、导言、分为四部分的十三章、注释、哈特著作与其他作者的参考文献、受访者名单,以及书中出现人物的生平简介。
导言:局内的局外人
导言提出这一悖论:一位处于牛津建制中心的人物,却自视为局外人;同时说明传记如何使用私人文件。
第一部分:北与南
**第1章“Harrogate, Cheltenham, Bradford”**讲述哈特在约克郡的出身,他是第二代犹太移民的孩子,以及他的求学经历。**第2章“An Oxford Scholar”**涉及他作为奖学金生在牛津的时光,**第3章“Success Snatched from Defeat: London and the Bar”**则讲他担任出庭律师的岁月(1932至1940年),其间他一直坚持研习哲学。
第二部分:变与不变
**第4章“Jenifer”**专写他与珍妮弗·威廉斯(Jenifer Williams)的婚姻。她是高级公务员,后来成为牛津学者;其中的压力包括报纸对她曾是苏联间谍的不实指控。**第5章“From the Inns of Court to Military Intelligence: MI5, Marriage, and Fatherhood”**讲述他战时在军情五处的工作,那里的哲学家同事激发了他的兴趣。**第6章“Oxford from the Other Side of the Fence”**追述战后他作为哲学研究员回到牛津。
第三部分:黄金时代
**第7章“Selling Philosophy to the Lawyers: The Chair of Jurisprudence”**叙述哈特作为法理学教授,如何把新的语言哲学引入法律思想。**第8章“American Jurisprudence through English Eyes: Harvard 1956–7”**讲述他在哈佛的时光。**第9章“Law in the Perspective of Philosophy: Causation in Law, The Concept of Law”**处理这一时期他的两部主要著作。**第10章“West and East, California and Israel: Law, Liberty, and Morality; Kelsen Visited; The Morality of the Criminal Law”**涉及他的旅行以及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公开论战。**第11章“Discipline, Punishment, and Responsibility”**论述他在这些主题上的研究。
第四部分:卸任讲席之后
**第12章“Old Turks and Young Fogeys: Bentham and Brasenose”**讲述他的晚年事业,包括对边沁的研究以及出任布雷齐诺斯学院院长。**第13章“The Nightmare and the Noble Dream”**把生平与学术合而观之。
核心概念
第一、二部分:学者的养成
- 局外人与局内人:传记的组织性张力,即一位牛津建制内的人物自觉是局外人。
- 哲学与实践:从律师业,经战时情报工作,走向学院哲学。
第三部分:黄金时代
- 法律的概念:哈特试图阐明一个适用于各种法律的法律概念,把边沁、奥斯丁的传统与J. L. 奥斯汀和维特根斯坦的新语言哲学结合起来。
- 法律、自由与道德:他对1960年代英国关于堕胎、同性恋合法化和死刑的思考的影响。
第四部分:遗产
- 生平与思想合观:莱西对哈特思想起源及其总体贡献的评估。
评析
优点
- 新的第一手材料。 莱西使用哈特此前未发表的日记和书信以及访谈,使本书得以触及同事们不曾察觉的私人一面;萨曼莎·贝松(Samantha Besson,《German Law Journal》)和杰里米·沃尔德伦(Jeremy Waldron)等评论者对此再三强调,评语引自Booktopia的页面。
- 思想讲得清楚。 同一页面引用的评论(《TLS》、《London Review of Books》、沃尔德伦)称赞莱西在叙事的同时解释了哈特的论证以及对它们的反驳。
- 战后牛津的画卷。 乔纳森·德比希尔(Jonathan Derbyshire)在《金融时报》杂志(2006年2月)上特别提到她对战后大学及其学术政治的刻画。
- 便于研究的附录。 哈特著作的书目、受访者名单和书中人物的简介,使本书成为进一步研究的基础。
局限
- 不是哈特理论的入门读物。 本书评估思想,但按生平组织,需要系统了解《法律的概念》的读者,应读哈特本人的著作或法理学教科书。
- 牛津细节繁密。 叙述涉及许多同事和机构,篇幅约420页,想快速了解梗概的读者可能望而却步。
在课程中的定位
在所列书目中,这是法理学课程里唯一的传记。西蒙兹的Central Issues in Jurisprudence和瓦克斯的Philosophy of Law: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直接解释各种理论,富勒的The Case of the Speluncean Explorers是一场关于司法哲学的经典短篇辩论。里根(Regan)的动物权利著作以及辛格与里根编的文集属于应用道德哲学,安那伊姆(An-Na'im)的书则讨论宗教法与国家法的关系。
宜在了解法律实证主义之后阅读,这样书中提到哈特与德夫林、富勒的论战时不会陌生;也可与《法律的概念》并读,看它写作的背景。
如何使用本书
本书面向已经知道哈特理论梗概、想了解它如何产生的读者。除此之外不需要法律专业知识,因为叙述本身带有解释。
选择性的读法:先读导言,再读第7至10章(讲席、哈佛、主要著作和论战),最后读第13章。第一、二部分提供人物背景,第12章讲边沁与晚年事业。读时记下把哈特生平与具体论证联系起来的段落,并在接受这种联系之前,用他自己的著作加以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