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 导读
导读
引用
Adébísí, F. (2023). Decolonisation and Legal Knowledge: Reflections on Power and Possibility. Bristol University Press.
章节概要
背景与论点
这是一部约200页的理论性短著,讨论法律作为一门学科和一套知识体系如何与殖民主义纠缠在一起。依出版社的介绍,其出发点是:法律深深参与了种族化等级制度的创造、维持和再生产,这些等级制度造成并保存了严重的全球不平等。阿德比西考察去殖民化意味着什么,以及这一答案对法律的教学、研究和实践意味着什么。全书认为,法律的根基与殖民思想纠缠在一起,包括它把身体与时空当作可商品化之物的看法,并借助去殖民化的理论与实践,设想一种通向"繁荣未来"的法律知识。全书的场景是法学院,尤其是英国的法学院,主要读者是学习或讲授法律的人,不过其论证也借用了更广泛的去殖民与批判种族研究。
全书的结构是导言、六章和结论。第1章阐述理论,第2章转向法律这门学科,第3至5章构成关于法律所界定的"主体"的三部曲,第6章和结论则回到法学院和大学。
导言:法学院与学科的场景设定
导言把法学院放在更广的背景中,并为本书随后要讨论的关于法学教育、以及这门学科在维持不平等中的作用的问题做准备。
第1章:去殖民化的理论;或者,打破所有的桌子,创造我们所有人得以存活所需的世界
本章梳理去殖民化的各种理论,并追问这一术语的含义。它把去殖民化看作一项政治计划而不是隐喻,既关乎殖民地也关乎宗主国,并为全书其余部分使用的词汇做准备。
第2章:你做了什么,你去了哪里,欧洲现代的法学院?揭示法律殖民本体论的骸骨
本章考察现代法律知识与教育的殖民基础,作者称之为欧洲现代的,以及法律思维如何带有关于世界和人是什么的殖民预设。它认为,学科要想改变,就必须先审视这些预设。
第3章:界定法律的主体之一:(解)造"全世界受苦的人"
关于法律主体的三章中的第一章,追问法律如何造就和消解人与群体,标题呼应法农。它考察法律范畴如何被用来界定谁算完整的法律主体,谁不算。
第4章:界定法律的主体之二:法律与殖民主义"牺牲区"的创造
第二章考察"牺牲区",即被当作可牺牲之物的地方和社区,以及法律在这些地区的产生与维持中所起的作用。
第5章:界定法律的主体之三:法律、时间与殖民主义的缓慢暴力
第三章加入了时间的维度。它把缓慢暴力,即逐渐累积、常常不被认作暴力的伤害,视为殖民法律安排的特征,并追问去殖民工作必须处理什么。
第6章:法学院:殖民的原点——人与时空中的殖民汇聚
本章回到法学院,称它是关于人以及时空的殖民观念汇聚之处。它认为法学院通过教学和制度实践再生产这些观念,因此是必须在此寻求变革的地方。
结论:我们需要另一种大学,走向多元宇宙的世界
结论提出,大学需要被重新想象为多元的、去殖民的知识生产场所。目标是一个"多元宇宙"(pluriversal)的世界,在其中多种认识与存在方式都得到承认。
核心概念
导言至第2章
- 作为政治计划的去殖民化:物质与制度关系上的变革,而不只是修辞。
- 欧洲现代的法律知识:由欧洲殖民强国发展出来、并自称具有普遍性的主流法律传统。
- 法律的殖民本体论:法律的根基所预设的关于世界与人的看法。
第3–6章与结论
- 法律主体性:法律如何界定谁算有资格的人。
- 牺牲区:被当作可牺牲之物的地方和社区。
- 缓慢暴力:随时间逐渐累积的伤害。
- 多元宇宙的世界:一个容纳多个世界的世界,其中不止一种认识方式受到珍视。
评析
优点
- 对象具体。 由于全书聚焦于法律与法学教育,它给"知识去殖民化"这一一般观念提供了具体的场所,并展示了它如何应用于一门学科。
- 次序清晰。 各章从理论,到法律的根基,到法律主体的形象,到法学院这一机构,再到大学,使论证有可见的秩序。
- 跨传统的阅读。 书中借助去殖民思想中的作者,如法农、米尼奥罗和埃斯科巴,也借助批判种族研究与法学研究,因此可以作为进入这些文献的入口。
局限
- 理论语域较密。 书中使用了专门术语(殖民本体论、欧洲现代的、深渊线、死亡政治的),对去殖民理论不熟悉的读者可能难以跟上。
- 集中于法学院。 具体内容涉及法学教育和作为学科的法律,所以其他领域的读者需要把论证转换到自己的情境中。
- 实践指导有限。 本书自称是关于权力与可能性的思考,它给出的是方向和一组概念,而不是改变课程的逐步方案。
在课程中的定位
在这门后殖民与去殖民思想课程中,本书是一部高阶的、针对特定学科的著作。扬的《后殖民主义:很短的导论》和法农的《黑皮肤,白面具》提供后殖民思想的背景,班布拉与霍尔姆伍德的《殖民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和班布拉的《重思现代性》展示这一论证在社会学中的运用。史密斯的《去殖民方法论》和哈里森的《去殖民化人类学》在研究方法和人类学方面做类似的工作,因此阿德比西这本书是从法学一侧提供的自然对照。
如何使用本书
本书适合法学、社会学及相关领域的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事先读过去殖民或后殖民理论会很有帮助。合理的顺序是导言、介绍框架的第1章,然后是第2章;第3至5章可以作为一组读,也可以按兴趣选读,第6章和结论则把论证引向机构层面。
阅读时,可以做一份简短的术语表,记下书中的关键术语及其首次出现的位置。每读完一章,不妨问一问:这对你修过的某门课意味着什么?它质疑了关于法律、人或时间的哪些预设?参考文献(第158至189页)是进入本书所依据的文献的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