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 导读
导读
引用
Regan, T. (2004). The Case for Animal Rights (2nd ed.).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章节概要
背景与论点
本书初版于1983年,是一部篇幅完整的道德哲学著作;2004年版增加了一篇很长的新序言,雷根在其中回应批评者并重申自己的立场。它的目的是论证一些动物拥有道德权利,而且权利论——而不是功利主义或只给动物提供间接保护的任何理论——才是对我们亏欠动物什么的最佳说明。
论证分三个步骤。第一步(第1至3章)论证许多动物有意识、有信念和欲望,并有自己的福祉。第二步(第4至6章)阐明应当如何评价道德理论,然后检验主要的竞争者:只给动物间接保护的观点,以及虽然计入其利益但允许为总体利益而牺牲它们的观点。第三步(第7至9章)围绕“生命的主体”这一观念构建正面理论:作为生命主体的个体具有内在价值,应当受到尊重;然后把该理论付诸应用。雷根的结论是废除主义的:本书拒绝对把动物当作资源的做法进行改良,不止步于减少痛苦。
第1章:动物的意识
本章处理与笛卡尔相联系的主张,即动物是没有意识的机器。它考察对笛卡尔的各种回应及其所受的反对,包括简约原则、拉美特利的反驳、语言检验和一般性怀疑论,并依据进化论和累积论证说明动物意识是真实的。它还追问哪些动物有意识。
第2章:动物意识的复杂性
本章超越单纯的意识,追问动物有什么样的心智生活。它讨论信念—欲望理论、语言与信念的关系以及信念的内容,回答三种反对意见,并得出动物意识是复杂的这一结论。
第3章:动物福祉
雷根分析动物拥有福祉意味着什么:自主性、利益、好处与伤害,以及死亡之为伤害。他把这一分析用于家长主义和安乐死。要点在于表明,动物能够以对它们自身有意义的方式受益和受害。
第4章:伦理思考与理论
这一方法论章节涉及回答道德问题的一些错误方式、理想的道德判断,以及评价道德原则的标准。它概述了后果主义与非后果主义理论,并说明应如何评估它们。
第5章:间接义务观
本章考察这样一些观点:我们有关于动物的义务,但没有直接对动物的义务。它们包括纳尔维森的理性利己主义、罗尔斯的契约论和康德的人性即目的本身。本章的结论是,所有这类观点在道德上都是任意的。
第6章:直接义务观
雷根接着转向赋予动物直接道德分量的观点:残酷—仁慈观、快乐功利主义和偏好功利主义。他考察辛格主张素食的理由,并讨论功利主义与物种主义。
第7章:正义与平等
本章考察功利主义和完善论的正义理论,然后引入内在价值、生命主体标准和尊重原则,并为该原则辩护。由此还推导出一项伤害原则。
第8章:权利观
这是理论的核心。本章处理道德权利与法律权利、有效的主张、已获得与未获得的义务,并把尊重原则用于受到尊重对待的权利,包括道德受体的权利。然后讨论不受伤害的权利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被压倒、小船原则与处境更差者原则,以及数量是否应当计入。本章以对反对意见的回应和关于未竟之事的一节结束。
第9章:权利观的含义
最后一章应用该理论:为什么素食是义务,为什么狩猎和设陷阱是错误的,应当如何看待濒危物种,以及为什么要反对在科学中使用动物。其后是尾声、注释和索引。
核心概念
第1–3章
- 动物意识:许多动物有意识这一主张,针对笛卡尔式的否认和怀疑论而得到辩护。
- 信念—欲望理论:用来表明动物有信念和欲望的心智生活说明。
- 福祉与伤害:使个体的生活变好或变坏的利益,包括死亡之为伤害。
第4–6章
- 直接与间接义务观:义务是对动物自身负有的,还是仅仅是关于动物的义务。
- 物种主义:没有道德上相关的理由而偏袒自己所属的物种,雷根以此指责功利主义观点。
第7–9章
- 内在价值:个体独立于对他者的用处而拥有的价值。
- 生命的主体:拥有内在价值的标准,取决于具有信念、欲望、知觉、记忆和对未来的感知。
- 尊重原则与伤害原则:具有内在价值的个体应受尊重,由此得出不伤害它们的义务。
- 小船原则与处境更差者原则:雷根在考虑压倒权利时用来解决权利冲突的工具。
评析
优点
- 系统的论证。 本书逐步建立论证,从意识到福祉,到伦理方法,到竞争理论,再到权利观,读者可以看出每个前提从何而来。详细的小节标题便于查找某一反对意见及其回应。
- 与对手的交锋。 书中详细讨论了辛格的功利主义、契约论观点和康德的立场,因此不仅对关心动物的人有用,对一般学习权利理论的学生也有用。
- 2004年版的新序言。 雷根回应了对初版的批评,向读者展示了他后来的立场。
- 受到严肃对待。 出版社引用了比彻姆和罗尔斯顿等哲学家的推荐语,以及称本书为道德哲学重要著作的书评。
局限
- 篇幅与密度。 尾声之前的正文近400页,再加上很长的序言、注释和索引,这是一部专著而不是入门书。第4至8章要求较高。
- 是哲学而非法学。 雷根关心的是道德权利。法律权利只在第8章中简要论及,本书不概述动物法,因此法学学生需要其他资料来了解法律方面。
- 有争议的结论。 权利观在素食、狩猎和研究上得出强硬结论。把这些结论当作定论之前,学生应当先读对雷根的回应。
- 年代。 论证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初,其对动物认知的处理反映了当时能得到的研究。
在课程中的定位
法理学课程把一般性入门书与专题著作结合在一起。西蒙兹的《Central Issues in Jurisprudence》和瓦克斯的《Philosophy of Law: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提供法律理论的背景,西蒙兹对权利的处理是雷根关于道德权利与法律权利论述的有益伴读。雷根的《Defending Animal Rights》是同一作者后来的著作,回应批评并为废除主义辩护;《Animal Rights and Human Obligations》是辛格与雷根编的文集,收有历史和当代的读物。其他书目,即富勒的《Case of the Speluncean Explorers》、莱西所写的哈特传记和安那伊姆论伊斯兰法的文章,涉及的是别的问题。
宜在读过一本简短的权利理论入门之后阅读《The Case for Animal Rights》,如有可能,先于《Defending Animal Rights》阅读,后者是对本书所受批评的回应。
如何使用本书
本书适合哲学、法学及相关领域的高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读者需要习惯持续的抽象论证。
实用的阅读计划:
- 核心:第7章和第8章讲权利观,之前先读第6章,因为雷根把功利主义视为主要对手。
- 背景:第1至3章讲动物的心智与福祉,已经接受动物有意识的读者可以略读。第4章可以选择性地读,了解其方法。
- 应用:第9章和尾声,表明理论会导向何处。
- 阅读策略:先读2004年版序言,了解雷根自己的概括及其对批评的回应,然后按顺序跟随论证。把小节标题当作清单,写下从生命主体标准到尊重原则这一论证的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