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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ciples of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國際環境法原理) cover

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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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ciples of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國際環境法原理)

Philippe Sands; Jacqueline Peel; Adriana Fabra; Ruth MacKenzie

英文原名: Principles of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這是 Philippe Sands 與 Jacqueline Peel 偕同 Adriana Fabra、Ruth MacKenzie 撰寫的國際環境法綜合性專著。書中先說明此領域的基本原則、制度與管制手段,再逐一探討國際環境管制的各主要領域,並對條約、實踐與判決提出批判性評析。

需要的基礎: 已修畢環境法或國際公法課程,包括國際法法源。

難度等級
高級
學術層次
高級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climate changebiodiversityenvironmental principlestreaties教科書

01 / 導讀

導讀

引用

Sands, P., Peel, J., with Fabra, A., & MacKenzie, R. (2018). Principles of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4th ed.).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章節概要

第四版共十九章,分為四個部分(法律與制度框架;確立標準的原則與規則;實施這些原則與規則的技術;與國際法其他領域的聯繫),正文約940頁。每一章開頭有章節提要,結尾有延伸閱讀;前言說明,提要和閱讀書目是本版為引導讀者而新增的。作者指出,面對這樣龐大的領域,本書不可能面面俱到;本版加強了批判性分析,把判例與第1章和第19章所提出的核心主題結合起來,並新增了一章涵蓋《巴黎協定》的氣候變化章節。

第1章:The Environment and International Society: Issues, Concepts and Definitions

介紹環境挑戰及決策的基礎:科學、經濟學和包括可持續發展在內的其他社會目標。然後把這些放在國際法律秩序中,涉及國際法的功能、主權與領土、國際行為體,並界定主要術語。

第2章:History

追溯這一領域的發展:從早期漁業公約,經聯合國的成立、1972年斯德哥爾摩會議、1992年裡約會議的籌備和成果(《里約宣言》和《21世紀議程》),到可持續發展問題世界首腦會議、里約+20和可持續發展目標。

第3章:Governance: States, International Organisations and Non-State Actors

概覽各類行為體:國家、聯合國體系及其專門機構、區域和次區域組織、環境條約設立的機構,以及非國家行為體,包括科學界、非政府組織、企業界、原住民社群和媒體。

第4章:International Lawmaking and Regulation

講淵源:條約、其他國際行為、習慣法、一般原則和輔助淵源。最後介紹各種規制方式,從直接規制、經濟手段到自願性方式和綜合環境管理。

第5章:Compliance: Implementation, Enforcement, Dispute Settlement

講國內實施,國家、國際組織和非國家行為體的執行,以及爭端解決,從外交手段和不遵守程序,到仲裁和國際法院、國際海洋法法庭、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及人權法院等機構。

第6章:General Principles and Rules

依次考察這一領域的各項原則:對自然資源的主權與不對他國環境造成損害的責任、預防行動、合作、可持續發展、預防原則、汙染者付費原則,以及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

第7–8章:Atmospheric Protection;Climate Change

第7章從特雷爾冶煉廠案等里程碑出發,講述《遠距離越境空氣汙染公約》之下的跨界空氣汙染、《維也納公約》和《蒙特利爾議定書》之下的臭氧層耗損,以及外層空間。第8章是本版新增的章節,說明氣候變化問題,並追蹤制度從1992年公約經《京都議定書》到《巴黎協定》的發展,包括巴黎之後的發展、航空和航運排放等部分。

第9–11章:Freshwater Resources;Biological Diversity;Oceans, Seas and Marine Living Resources

第9章把關於共享水道的習慣法和判例(包括加布奇科沃—大毛羅斯和紙漿廠案)與全球和區域規則結合起來。第10章講《生物多樣性公約》及其議定書、《瀕危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拉姆薩爾公約》、森林、荒漠化和物種文書。第11章講海洋環境保護、海洋生物資源(漁業、捕鯨、非法捕撈)和海洋生物多樣性。據前言,Ruth MacKenzie 修訂了第10章,Adriana Fabra 修訂了第11章。

第12–13章:Hazardous Substances and Activities, and Waste;The Polar Regions: Antarctica and the Arctic

第12章把事故預防、化學品和農藥、核活動及其他危險活動與廢物放在一起,包括《巴塞爾公約》。第13章講《南極條約》體系和北極理事會。

第14–16章: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and Technology Transfer;Liability for Environmental Damage

第14章講環境影響評價;第15章講資訊交換、資訊獲取與公眾參與、生態標籤和技術轉讓;第16章講國家責任,以及核設施、油汙等領域的民事責任制度。

第17–18章:Human Rights and 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Law;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Trade, Investment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第17章把環境保護與人權和武裝衝突聯繫起來。第18章講貿易措施與世貿組織法、區域貿易協定、投資條約和智慧財產權。

第19章:Future Developments

簡短的結尾章節,講治理方面的挑戰、實施與執行方面的挑戰,以及未來的規制發展。

核心概念

第一部分:框架(第1–5章)

  • 可持續發展:第1章作為決策基礎之一引入,在第6章再次討論。
  • 國際環境法的淵源:第4章列出的條約、習慣、一般原則和輔助淵源。
  • 規制技術:直接規制、經濟手段和自願性方式。
  • 遵守與不遵守程序:第5章的機制。

第二部分:原則與分領域規則(第6–13章)

  • 預防原則與汙染者付費原則:第6章考察的兩項一般原則。
  • 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第6章結尾的原則。
  • 氣候制度:第8章中的公約、《京都議定書》和《巴黎協定》。
  • 共享資源與分領域制度:淡水、生物多樣性、海洋、有害物質、廢物和極地。

第三、四部分:實施與聯繫(第14–19章)

  • 環境影響評價:第14章。
  • 資訊獲取與公眾參與:第15章的一部分。
  • 國家責任與民事責任:第16章。
  • 與貿易、投資和人權的聯繫:第17、18章。

評析

優點

  • **結構系統。**四個部分從框架到原則,從原則到各領域的制度,再到實施技術,以及與人權、貿易和投資的聯繫。讀者能快速找到任何主題。
  • **閱讀輔助。**本版新增的章節提要和延伸閱讀,為每章提供了地圖和進入文獻的路徑;目錄詳細到小節。
  • **有批判性,並以案例為基礎。**作者說,他們加強了批判性的一面,並把判例與第1章和第19章提出的主題結合起來。淡水、海洋等章節圍繞具體的仲裁和判決展開。
  • **覆蓋面廣。**除了主要的領域,書中還涉及極地、責任、環境資訊,以及與貿易、投資和人道法的聯繫。
  • **專門作者。**前言寫明,生物多樣性和海洋兩章的修訂分別由 Ruth MacKenzie 和 Adriana Fabra 負責。

侷限

  • **時效。**本版出版於2018年,前言署期為2017年3月,因此之後的發展,尤其是《巴黎協定》早期實施後的氣候變化進展,不在書中。
  • **條約細節多。**正文大量緊貼條約和機構,從按公約和議定書劃分的小節標題即可看出;作者也承認這一主題不可能論述詳盡。
  • **篇幅。**約940頁,初讀較重;氣候變化只是十九章中的一章,不能代替專門的氣候變化教材。

在課程中的定位

在環境法書單中,本書是國際層面的專著。Environmental Law 是英國環境法的本科概覽,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 and Policy: Text and Materials 是把英國和歐盟規則放在科學和政策背景中的本科教材與資料集;兩者都以國內或區域為重點,對初學者來說是合適的第一讀物。The International Law on Climate Change 是研究生層次的研究,比本書第8章更深入地討論氣候制度。The Making of Environmental Law 考察美國環境法的發展,可以與以立法建立起來的一國體系作對照。

本書是對國際框架最全面的概覽,是國際環境法課程的自然基礎,氣候專著則可作為專門化的後續讀物。

如何使用本書

本書適合環境法或國際法方向的高年級本科生、法學碩士生和研究者,以及需要查閱條約制度的從業者。具備一些公共國際法知識,尤其是國際法淵源,讀第4–6章會更順利。

實用的讀法:

  • **核心:**第1、4、5、6章,瞭解框架和原則。
  • **按主題:**氣候變化讀第8章,大氣和臭氧讀第7章,第9–13章視課程需要選讀。
  • **實施:**第14–16章,講影響評價、資訊和責任。
  • **聯繫與結語:**第17–19章;課程要求時再讀第2章的歷史。

讀每一章前先看章節提要,寫論文時利用延伸閱讀找案例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