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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法的制定 cover

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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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法的制定

Richard J. Lazarus

英文原名: The Making of Environmental Law

分析美國環境法從1960年代至今的演變,考察生態挑戰如何塑造法律框架和監管方法。拉撒路追蹤了關鍵立法發展,同時分析了環境複雜性與法律結構、政治動態和新興挑戰之間的緊張關係。

難度等級
入門
學術層次
大學部
環境法法制史環境監管立法發展環境政策美國環境法

01 / 導讀

導讀

引用

Lazarus, R. J. (2004). The Making of Environmental Law.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022年出版了第二版。)

章節概要

背景與論旨

拉扎勒斯曾以美國司法部律師的身份參與許多環境案件,本書則對美國環境法在大約三十年間如何形成作出詮釋。出版社介紹說,書中考察了塑造(有時也阻礙)汙染控制與自然資源管理立法的法律、政治、文化和科學因素,並主張未來的環境法需要對不確定性和取捨有更細緻的理解。全書分三部分加一篇結論:先從生態損害的性質出發建立框架,再按時間順序敘述從1960年代末到1990年代的歷程,最後一部分討論這一領域正在形成的格局。

導言

導言提出全書要回答的問題:現代環境法為何在那個時候、以那樣的方式出現,又為何得以延續並以現有方式演進。

第一部分:造就環境法

第1章:時間、空間與生態損害(Time, Space, and Ecological Injury)。 本章描述生態損害的特徵,尤其是它在空間和時間上的擴散,這使法律難以應對。

第2章:生態損害對環境保護法的意義(The Implications of Ecological Injury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 本章闡明這些特徵對保護性立法設計意味著什麼,例如科學不確定性的作用和預防的必要。

第3章:美國立法機構與程式面對環境保護法的挑戰(The Challenges for U.S. Lawmaking Institutions and Processes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 本章把生態損害的性質與美國立法體制的結構對照,以說明環境制定法為何難以出臺、實施和執行。

第二部分:走過的路

第4章:成為環境法(Becoming Environmental Law)。 本章追溯環境法在1960年代末和1970年代初作為一個獨立領域的出現。

第5章:修路:1970年代(Building a Road: The 1970s)。 涵蓋主要聯邦制定法出臺的那十年。

第6章:拓路:1980年代(Expanding the Road: The 1980s)。 本章追蹤這一領域在1980年代的歷程,那是一個遭遇政治反對、法律框架卻依然得到擴充套件的時期。

第7章:養路:1990年代(Maintaining the Road: The 1990s)。 考察這一框架在1990年代如何得以保持並獲調整。

第三部分:新千年的環境法

第8章:美國環境法正在形成的架構(The Emerging Architecture of U.S. Environmental Law)。 本章盤點該領域在二十一世紀初的結構。

第9章:時間與空間觀念的再度變化:環境法未來的挑戰(Changing Conceptions of Time and Space Redux: Environmental Law's Future Challenges)。 回到第一部分的主題,追問法律接下來將面對哪些空間和時間上的挑戰。

第10章:環境法第二次(截然不同的)「共和黨時刻」(Environmental Law's Second (and Quite Different) "Republican Moment")。 本章考察二十一世紀初的政治環境及其對這一領域的影響。

結論:綠色的老去(The Graying of the Green)

結論把環境法看作正在成熟的領域,彙總其歷史、以往改革的教訓以及未來立法者面臨的挑戰。

核心概念

第一部分

  • 生態損害:對生態系統的損害,其在空間和時間上的範圍使它有別於舊有法律領域所處理的損害。
  • 損害與制度的錯位:生態損害的性質與美國立法機構的設計各自朝不同方向牽引的論點。

第二部分

  • 「路」的隱喻:1970年代的框架如同一條路,後來的幾十年在其上繼續修建、拓寬和養護。
  • 成為環境法: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從以往的法律範疇中浮現。

第三部分與結論

  • 正在形成的架構:經過三十年的制定法和訴訟之後該領域的結構。
  • 共和黨時刻:本書用來指影響環境法的政治重組時期的說法,在此應用於二十一世紀初。

評析

優點

  • 通俗且跨學科。 評論者稱這是一本引人入勝、可讀性強、讀者面超出法學院的書。Craig Thomas 在 Perspectives on Politics 中指出,它從開篇各章的生態理論一直談到歷史、經濟和政治背景;Douglas Kysar 在 Political Science Quarterly 中建議,想要環境法與政策入門讀物供課堂使用的人可考慮本書。
  • 親歷者的視角。 出版社強調作者曾任司法部環境與自然資源司的律師、副檢察長助理,並擔任環保組織和環境保護署顧問的經歷。
  • 不是黨派史觀。 Mark van Putten 在 BioScience 中稱讚本書避免了鮮明的黨派立場和狹隘的教義關注;Daniel Farber 和 Thomas Merrill 則指出它運用了政治學、歷史和憲法約束。
  • 先有框架,後有年表。 第一部分先說明法律面對的問題,第二部分才講歷史,使讀者有理由把後面各章看作對這一問題的回應。

局限

  • 不是教義教材。 由於是一部詮釋性的歷史,它不會逐部制定法地帶讀者讀完《清潔空氣法》或《清潔水法》;學習教義仍需要常規的案例教科書。
  • 聚焦美國聯邦層面。 材料屬於美國,研究其他法律體系的學生需要自行轉換其論證。
  • 止於二十一世紀初。 本版的敘述止於新千年的最初幾年;2022年的第二版增加了關於後來發展的章節,包括氣候變化和法院角色的變化,這是本版無法提供的。
  • 單一敘事聲音。 它提出的是一位作者對該領域如何發展的詮釋,競爭性的敘述是必要的補充。

在課程中的定位

這份環境法書單中的其他著作要麼以教義為主,要麼以條約為基礎:Bell 等人的 Environmental Law 和 Holder 等人的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 and Policy: Text and Materials 講英國和歐盟法,Sands 等人的 Principles of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是國際制度的專論,Mayer 的 The International Law on Climate Change 則是對某一國際領域的專門研究。只有 Lazarus 關注的是一個國家的體系如何建成。

可以把它當作美國的背景敘事來讀:既可在教義教材之前讀,瞭解環境制定法為何是現在的樣子;也可在之後讀,與英國、歐洲和國際材料作比較。

如何使用本書

本書不要求法律訓練,適合本科生、普通讀者和剛開始學環境法的法學生。先讀第一部分,因為它的三章提供了全書使用的生態損害詞彙以及對立法機構的論述。第二部分可當作敘事來讀;第三部分和結論帶有反思性質,在歷史脈絡清楚之後最有用。

閱讀時,可以為所講的各個十年做一份時間線,並記下每個時期的主要政治衝突和使用的法律工具。用第一部分的框架來檢驗後面各章:問問每項發展回應的是生態損害的哪一特徵。想了解最新情況的讀者可查閱2022年第二版,出版社稱其增加了關於二十一世紀初以來發展的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