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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itigation: Text, Cases and Materials on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國際商事訴訟:國際私法教材、判決與資料) cover

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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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itigation: Text, Cases and Materials on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國際商事訴訟:國際私法教材、判決與資料)

Trevor C. Hartley

英文原名: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itigation: Text, Cases and Materials on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本書是 Trevor Hartley 編寫的商事領域國際私法教材、判決與資料選輯。書中結合說明性評論與判決及立法摘錄,以英國法與歐盟法為核心,並在國際管轄、準據法與外國判決效力等問題上,與美國及大英國協國家的作法相互比較。

需要的基礎: 最好已修過契約法與侵權行為法,並熟悉英國法院體系;若具備歐盟法入門知識會更有幫助。

難度等級
中級
學術層次
大學部
conflict of laws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jurisdictionchoice of lawforeign judgments教科書

01 / 導讀

導讀

引用

Hartley, T. C. (2020).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itigation: Text, Cases and Materials on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3rd ed.).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章節概要

第三版共五部三十章:Starting Off、Jurisdiction、Foreign Judgments、Procedure 和 Choice of Law。出版社稱其為全面修訂並重新編排的教科書,採取比較法的立場:核心是英國法和歐盟法,同時廣泛涵蓋美國法和英聯邦國家的法律,並在解釋之外收錄重要案例和立法檔案的節錄。歐洲國際私法協會(EAPIL)部落格上的一位評介者稱,本書是教科書與案例集的混合體,以國際民事程式為中心,最後一部分討論法律適用。

第一部分 第1章:Introduction(導論)

第一部分「Starting Off」只有一章,題為「Introduction」。

第二部分 第2–12章:Jurisdiction(管轄權)

第二部分最長,共十一章。第2章從一般意義上分析管轄權。第3至5章討論歐盟法下的管轄權:一般規則、特別管轄,以及純經濟損失的問題;出版社把純經濟損失列為重要更新,涉及歐盟法院關於侵權管轄權的一系列判決,其中許多與投資損失有關。第6章闡述英國傳統規則,第7章概述美國法。第8章討論選擇法院協議。第9章和第10章討論管轄權衝突,先是普通法的進路,再是歐盟的進路。該部分以兩個專題收尾:產品責任(第11章)和誹謗(第12章)。

第三部分 第13–17章:Foreign Judgments(外國判決)

第三部分以導論(第13章)開頭,然後討論歐盟法下的外國判決(第14章),以及英國法下的兩章:「English Law: Jurisdiction」(第15章)和「English Law: Defences」(第16章)。最後是「US law: Some Highlights」(第17章)。

第四部分 第18–20章:Procedure(程式)

程式部分涉及凍結資產(第18章),以及在國外取證,分別從法院地程式(第19章)和國際合作(第20章)的角度討論。

第五部分 第21–30章:Choice of Law(法律適用)

最後一部分以法律適用導論(第21章)開始,接著討論侵權(第22章)和合同: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第23章)、法律政策與法律適用(第24章),以及普通法國家中的規制商業、保護僱員和幫助消費者(第25章)。隨後是外幣(第26章)和有形動產(第27章),全書以三章關於合同權利與財產權益的內容(第28至30章)結束。

核心概念

第二部分:管轄權

  • 歐盟法下的管轄權:成員國法院據以決定是否受理案件的一般規則和特別規則,見第3至5章。
  • 純經濟損失:當原告的損失是經濟性的時,如何確立侵權管轄權,是第5章的主題。
  • 選擇法院協議:當事人的協議對法院地的影響,見第8章。
  • 管轄權衝突:多個國家的法院都可能審理同一爭議時會發生什麼,見第9章和第10章。

第三部分:外國判決

  • 外國判決:在另一國作出的判決何時會被賦予效力,分別依歐盟法和英國法,抗辯另行考察。

第四部分:程式

  • 凍結資產:防止被告轉移財產的命令,見第18章。
  • 域外取證:當事人如何從另一國取得證據,分別從法院地程式和國際合作的角度考察。

第五部分:法律適用

  • 意思自治:合同當事人可以選擇支配合同的法律,見第23章。
  • 合同法律適用中的法律政策:法律適用規則如何處理對僱員和消費者的保護以及對商業的規制,見第24至25章。
  • 財產與合同權利:有形動產以及源自合同的權利的法律適用規則,見第27至30章。

評析

優點

  • 比較法的框架。 出版社強調,書中除英國法和歐盟法外,還廣泛涵蓋美國法和英聯邦法律;EAPIL的評介者也說,本書系統地呈現歐盟、英國和美國的立場。第7章(美國法概述)和第17章(美國關於外國判決的法律)說明了比較是如何融入結構的。
  • 正文與節錄並用。 本書把解釋性文字與判決和立法的節錄結合起來,出版社認為這既滿足訴訟從業者的實際需要,也解釋了條文背後的思想。
  • 程式與法律適用同在一冊。 除管轄權和判決外,書中還包括凍結令、域外取證和完整的法律適用部分,因此跨境訴訟課程可以用一本書跟隨爭議的整個過程。
  • 具體的更新。 據出版社介紹,第三版增加了歐盟法院、包括最高法院在內的英國法院以及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新近判例,並配有提供更新的配套網站。

局限

  • 歐盟框架已經過時。 本版出版於2020年10月,早於2020年12月31日脫歐過渡期結束。出版社把歐盟法列為本書的兩個核心領域之一,所以關於歐盟規則的內容無法反映其後的變化。讀者應自行核對英國現行適用的規則。
  • 並非學科的全貌。 書名和目錄顯示重點在商事訴訟。目錄中沒有關於家庭法或繼承的章節,所以最廣義的國際私法課程還需要另一本教材。
  • 主題順序。 法律適用排在最後(第21至30章),位於管轄權、判決和程式之後,所以先講法律適用的課程需要打亂順序閱讀本書。

在課程中的定位

哈特利(Hartley)這本書是課程中討論商事國際私法的文本、案例與資料合一的著作。阿德里安·布里格斯(Adrian Briggs)的 The Conflict of Laws 是本科水平的入門書,納入了歷史、經濟和人權視角,涵蓋管轄權、法律適用和判決的承認,適合初次接觸這一學科,也可補充哈特利以節錄為主的比較法進路。戴維·麥克萊恩(David McClean)的 Morris: The Conflict of Laws 是講授英國法院所適用的同一學科的學生教科書,對於只限於英國規則的課程,它是更接近的替代選擇。

若想在主教材之外深入,布里格斯的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in English Courts 是一部單人撰寫的專著,第二版為解釋英國脫歐後的法律而重寫,在脫歐後的狀況重要之處可補充哈特利。Cheshire, North and Fawcett: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是關於管轄權、法律適用和判決的歷史悠久的專論,並延伸到家庭法、財產和繼承,這些都是哈特利目錄沒有涉及的領域。

如何使用本書

本書適合學習國際私法或國際訴訟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及希望在一處看到主要權威依據節錄的執業者。學過合同法和侵權法、熟悉英國法院體系,是閱讀這本討論侵權管轄權和合同準據法的書的合適前提。

實用的讀法如下:

  • 核心: 按順序讀第二部分(管轄權),因為後面各部分以它為基礎。歐盟和英國的章節(第3至6章)以及對管轄權衝突的討論(第9至10章)是初學課程的骨幹。
  • 然後: 第三部分(外國判決),以及關於侵權和合同的法律適用章節(第22至24章)。
  • 選讀: 如果課程不是比較性的,美國法的章節可以略過;關於產品責任和誹謗的專題(第11至12章)、程式部分(第18至20章),以及後半部分關於外幣和財產的法律適用章節(第26至30章)。

節錄應與評述一併閱讀,而不是取而代之;英國在管轄權和判決方面的現行立場,需對照2020年以來的立法和判例加以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