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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shire, North & Fawcett: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柴郡、諾斯與福西特:國際私法) cover

法學

法學

Cheshire, North & Fawcett: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柴郡、諾斯與福西特:國際私法)

Paul Torremans; Uglješa Grušić; Christian Heinze; Louise Merrett

英文原名: Cheshire, North & Fawcett: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一部歷史悠久的英國國際私法專論,現由專家團隊撰寫。書中說明英格蘭與威爾斯在民商事、家事法、財產與繼承領域關於管轄權、法律選擇以及外國判決承認與執行的規則,並詳細討論寫作時仍然有效的歐洲法律文件。

需要的基礎: 假定讀者已修過契約法、侵權行為法、財產法與家事法,並具備一定的歐盟法知識。

難度等級
高級
學術層次
研究所
conflict of laws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jurisdictionchoice of lawforeign judgments教科書

01 / 導讀

導讀

引用

Torremans, P., Grušić, U., Heinze, C., & Merrett, L. (2017). Cheshire, North & Fawcett: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15th e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章節概要

第15版是一部約1,400頁的專著,章節分為六個部分。編者是一個學者團隊,詹姆斯·J·福西特(James J. Fawcett)任顧問編輯;出版社稱其讀者既包括學生,也包括執業者。

第一部分:導論(第1–2章)

開篇兩章討論國際私法的定義、性質和範圍,隨後是其歷史發展和當代理論。

第二部分:預備性問題(第3–9章)

七章討論貫穿整個學科的概念:識別(定性)、附帶問題、反致、實體與程式、外國法的證明、外國法的排除,以及住所、國籍和居所。

第三部分:管轄權、外國判決與裁決(第10–18章)

程式方面篇幅最大的部分。先概述英國法院的管轄權,再依次討論布魯塞爾/盧加諾體系下的管轄權、傳統規則下的管轄權、中止訴訟與平行程式的管理,以及管轄權的限制。後半部分轉向承認與執行:概述、傳統規則、布魯塞爾/盧加諾體系,以及外國仲裁裁決。出版社特別指出,2015年生效的《布魯塞爾第一條例(重訂本)》是本版的重要更新。

第四部分:債法(第19–20章)

兩章,分別討論合同和非合同之債,涉及債法中的法律適用問題。

第五部分:家庭法(第21–28章)

婚姻及其他成人關係、婚姻及相關訴訟、確認之訴、財產救濟、子女、跨境代孕、婚生地位、準正與收養,以及精神上的無行為能力。

第六部分:財產法(第29–37章及關於信託的最後一章)

從動產與不動產的區分開始,依次討論不動產、有形動產的轉讓、無形動產的讓與、公司、破產、遺產管理、繼承、夫妻財產和信託。(出版社提供的目錄對最後一章“信託”的編號不規則,書末幾章的編號應以手頭的版本為準。)

核心概念

第一至二部分:基礎與預備性問題

  • 識別(定性):確定含有涉外因素的問題屬於哪一法律類別,這一步先於準據法的選擇。
  • 反致:對外國法的援引是否包括該法域自身的衝突規範。
  • 附帶問題:案件中的次要爭點,其準據法可能不同於主要爭點。
  • 住所、國籍和居所:各項規則所使用的連結點。

第三部分:管轄權、判決與裁決

  • 布魯塞爾/盧加諾體系與傳統規則:英國法院確定管轄權和承認判決的兩條路徑。
  • 中止訴訟與平行程式:法院如何處理在多個法院地同時進行的程式。
  • 承認與執行:外國判決或仲裁裁決在英國發生效力的條件。

第四至六部分:債、家庭與財產

  • 合同之債與非合同之債:合同、侵權及相關請求的法律適用。
  • 跨境家庭法:婚姻、財產救濟、子女、代孕和收養。
  • 動產與不動產:構成財產規則結構的區分;繼承、破產和信託各有獨立章節。

評析

優點

  • **覆蓋面廣。**一冊之中涵蓋管轄權、判決、債、家庭法和財產法。六部分的結構使讀者可以直接進入某一領域,而不必通讀其他部分。
  • **由各領域專家分工撰寫。**出版社列出的九位編者任職於英格蘭、蘇格蘭、德國、西班牙等地的大學,這對跨越多個不同領域的著作是合適的安排。
  • **兼顧學生與執業者。**出版社將其介紹為既是嚴謹的學術論述,又是實務指南,並特別強調商事議題:管轄權及其限制、中止訴訟、禁訴令救濟和判決的執行。

侷限

  • **篇幅。**約1,435頁,屬於參考工具書,並非為在一門課程中從頭讀到尾而設計。
  • **出版時間。**本版出版於2017年,早於英國脫離歐盟。其中布魯塞爾/盧加諾體系的各章介紹的是當時有效的制度,因此關於脫歐後管轄權與判決規則,讀者需要另行查閱較新的資料。
  • **章節編號。**出版社提供的目錄在財產法部分末尾存在不規則之處,涉及最後幾章的交叉引用應以書本身為準。

在課程中的定位

在本課程書單中的英國法衝突法著作裡,本書最為全面。布里格斯(Briggs)的 The Conflict of Laws 和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in English Courts 是同一作者的獨著,後者為說明英國脫離歐盟之後的法律而重寫。麥克萊恩(McClean)編訂的 Morris: The Conflict of Laws 是沿襲 J. H. C. 莫里斯傳統的學生教材;哈特利(Hartley)的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itigation 是處理商事問題的案例與材料教材,將英國法和歐盟法與美國及英聯邦國家的做法作比較。

本書適合在較短的教材建立起基本框架之後查閱,而且涵蓋商事訴訟類著作所不涉及的家庭法和財產法領域。

如何使用本書

適合已修完國際私法入門課程、需要為論文、畢業論文或模擬法庭查詢詳盡參考資料的學生,以及需要了解管轄權與執行細節的執業者。本書預設讀者已學過合同法、侵權法、財產法和家庭法,並具備一定的歐盟法知識。

實用的閱讀方案:

  • **核心:**第二部分(預備性問題),然後是第三部分(管轄權與判決)和第四部分(債)。這些是多數課程考核的領域。
  • **按需閱讀:**第五部分(家庭法)和第六部分(財產法),在課程或研究專案涉及時閱讀;繼承和信託各章相對獨立,可單獨閱讀。
  • **參考用途:**第一部分講理論;若課程側重理論,可把第2章(歷史發展與當代理論)與較短的教材配合閱讀。
  • 凡涉及歐盟體系的內容,應對照最新資料核實,因為本版早於英國脫離歐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