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 导读
导读
引用
Bingham, T. (2010). The Rule of Law. Allen Lane.
章节概要
背景与论旨
本书源于宾厄姆2006年在剑桥大学所作的戴维·威廉斯爵士讲座,当时他是英国的首席常任上诉法官(Senior Law Lord)。书中追问:政客和法官几乎天天挂在嘴边的这个说法,究竟要求什么。在简短的历史回顾之后,他提出八项条件,认为它们概括了法治在今日西方民主国家的含义,并各用一章加以论述。最后两章则以恐怖主义和议会主权来检验这一理念。正文约170页,之后是注释和索引。
第1章:法治的重要性
开篇一章说明这一理念为何重要,以及它不是什么:按出版社的介绍,它不是狭隘的技术性学说,而是公平社会、负责任的政府和经济增长的基础。本章为后面展开的八项条件作铺垫。
第2章:一些历史
本章追溯这一理念的脉络,从《大宪章》到美国革命和法国大革命及其宪制安排。它为后面各章提供历史纵深,但并不展开成完整的历史。
第3章:法律的可及性
第一项条件是法律必须可及,并尽可能易懂、清晰、可预见。本章把这一原则与书写草率的立法日益增多联系起来,也谈到要求人们遵守他们难以找到或看不懂的规则有多困难。
第4章:法律而非裁量
法律上的权利和责任问题应当通过适用法律来解决,而不是由官员行使裁量权来决定。本章讨论法律、判断与裁量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决定依赖不受约束的选择时对可预见性的威胁。
第5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应当平等地适用于所有人。本章区分了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
第6章:权力的行使
掌握公权力的人必须依法并在权限范围内行使权力。本章考察法律如何约束权力的运用,并使官员承担责任。
第7章:人权
宾厄姆把保护基本人权列为法治的条件之一,因此这一概念不只是形式合法性。本章把国内法与国际人权标准联系起来。
第8章:争议解决
当当事人无法自行解决民事争议时,国家必须提供解决的途径。本章讨论法院的作用以及其他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9章:公正审判
国家提供的程序必须公正。本章介绍公正听审的特征,包括公正的审判机构,以及它们在刑事和民事场合如何适用。
第10章:国际法律秩序中的法治
八项条件中的最后一项要求国家遵守其国际义务。本章把这一理念扩展到国界之外,并探讨国际法和国际机构的作用。
第11章:恐怖主义与法治
本章讨论恐怖主义的威胁给前述各章的原则带来的压力,以及安全措施与法律保护之间的平衡。
第12章:法治与议会主权
末章考察法治如何与议会主权学说相容,Bharat Chugh 的书评称这一关系有时并不融洽。
核心概念
第1–2章:理念及其历史
- 法治:所有人和机关都受公开制定的法律约束,也有权享受其益处的原则。
- 《大宪章》与革命后的宪制安排:书中用来追溯这一理念的历史节点。
第3–6章:法律、裁量、平等与权力
- 可及的法律:清晰、易懂、可预见,使人们能够安排自己事务的法律。
- 法律而非裁量:法律权利由规则而非官员的选择来决定。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平等适用,并区分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
- 依法行使权力:公职人员在其权限范围内行事。
第7–10章:权利、争议、审判与国际法
- 基本权利:把保护人权视为法治的一部分。
- 获得争议解决的途径:为当事人无法自行解决的争议提供解决手段。
- 公正审判:公正的程序和公正的审判机构。
- 国际义务:国家遵守国际法的义务。
第11–12章:压力点
- 安全与合法性:反恐措施如何检验其他原则。
- 议会主权:末章探讨其与法治关系的学说。
评析
优点
- 围绕一份清晰的清单组织。 八项条件、各占一章(第3至10章),使本书便于查阅,也可用作评判某个法律体系或某项立法的核对表。
- 篇幅短小,面向非专业读者。 出版社称这是一本探讨这一理念由什么构成的短书,书评人 Bharat Chugh 则指出,它以约170页的篇幅概括了数百年的法律思想,却不显得仓促。
- 作者的视角。 宾厄姆是英国前首席法官,写作时不仅引用哲学家,也援引判决和制定法;全书起初是一场公开讲座。
- 不限于形式合法性。 书中把人权和国际法也列入条件,这一立场可供学生与较窄的定义相比较。
局限
- 论述压缩。 每项条件只有一章,全文约170页,所以关于定义与适用的争论只是被引入,而没有被充分展开。
- 单一法域的视角。 作者是从英国司法的立场写作的,第12章专门讨论议会主权;研究其他体系的读者需要自行转换其论证。
- 受制于时代。 本书出版于2010年,没有涉及此后宪法和人权裁判方面的发展。
- 叙述而非方法。 这是实务者的论说,而不是系统回应理论的法理学著作,所以它是进入哲学文献的起点,而不能取代之。
在课程中的定位
在这份宪法与行政法书单中,宾厄姆是篇幅短、以原则为线索的读物。Bradley 等人的 Constitutional and Administrative Law 和 Le Sueur 等人的 Public Law: Text, Cases, and Materials 以教科书形式讲解法理规则,Loughlin 的 The British Constitution: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 是对整个宪制的简明概览。Harlow 等人的 Law and Administration 与 Hickman 的 Public Law after the Human Rights Act 更深入地讨论行政法和权利问题,Loughlin 的 The Idea of Public Law 则是理论性研究。
宾厄姆适合在这些书之前或与之并读,因为他提供的是使它们的细节连贯起来的那条思路:他关于裁量、权力行使、人权和公正审判的章节,预示了较大的著作借助案例展开的司法审查与权利裁判议题。
如何使用本书
不需要法学背景;本书适合一年级学生、普通读者以及准备学习公法课程的人。几次就能读完。先读第1、2章,再按顺序读第3至10章,把它们当作核对表,每章讲一项原则。第11、12章最好等熟悉了各项原则之后再读,因为它们是对这些原则的检验。
阅读时,可以用一句话写下八项原则中的每一项,并在自己所在法域找一个符合或违反它的规则或裁决作为例子。把宾厄姆的清单与较窄的合法性定义对照,判断纳入人权是加强还是复杂化了这一理念。书末的注释为任何一章提供延伸阅读的出处,而公法教科书是了解每项原则背后案例的自然伴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