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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法之后的公法 cover

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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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法之后的公法

Tom Hickman

英文原名: Public Law after the Human Rights Act

研究生水平的英国《1998年人权法》后公法分析,检视其对宪法原则、司法审查、比例原则、司法尊让、程序公平以及人权保护与议会主权平衡的影响。

难度等级
高级
学术层次
研究生
人权宪法法司法审查比例原则议会主权公共机关

01 / 导读

导读

引用

Hickman, T. (2010). Public Law after the Human Rights Act. Hart Publishing.

章节概要

本书是一部共十一章的专著,含索引约350页,由哈特出版社(Hart Publishing)出版,2010年曾在《Cambridge Law Journal》上受到评论。出版社指出,1998年《人权法》生效十年之后,一些基本问题仍没有明确答案:该法究竟是什么,公法中的人权原则与普通法教义是什么关系,传统公法原则是否需要被取代,该法又如何改变了法院、政府与议会之间的宪法关系。与只论述该法本身的书不同,本书着眼于该法对整个公法的影响,并提出该法是建立在普通法宪制之上的。本书获得2011年内殿律师学院青年作者图书奖。

第1章:Introduction(导论)

提出本书要回答的问题,以及对《人权法》与更广泛公法结构之间关系的总体进路。

第2章:The Common Law and the Human Rights Act(普通法与《人权法》)

讨论人权原则与普通法之间的关系,发展出这样的命题:该法是建立在普通法宪制之上,而不是取代它。

第3章:Constitutional Theory and Constitutional Dialogue(宪法理论与宪法对话)

讨论该法的宪法地位,以及它如何改变法院、政府与议会之间的关系,并涉及各权力分支之间对话的观念。

第4章:Standards and Rights in Public Law(公法中的标准与权利)

考察公法适用于政府行为的标准与权利是什么关系。

第5章:Weight and Deference(分量与尊让)

考察法院在审查决定者的观点是否符合权利时给予这些观点多大分量,以及尊让(deference)理论。

第6章:Proportionality(比例原则)

研究比例原则作为干预权利须具备正当理由的检验标准在联合王国法院中的运用,以及它与旧有审查标准的关系。

第7章:Reasonableness(合理性)

讨论合理性,包括温斯伯里不合理性,并追问它在人权时代是否仍有作用。

第8章:The Forbidden Process Element in Human Rights Review(人权审查中被禁止的程序要素)

讨论人权案件中对决策过程的审查,以区别于对决定实体内容的审查。

第9章:The Substance and Structure of Public Law after the Human Rights Act(《人权法》之后公法的实质与结构)

把前面各条线索汇集起来,说明人权时代公法的结构。

第10章:The Right of Access to Court(诉诸法院的权利)

分析诉诸法院的权利。

第11章:Derogation and Emergency(克减与紧急状态)

以紧急状态下对权利的克减作结。

核心概念

第1–3章:导论;普通法与《人权法》;宪法理论与宪法对话

  • 普通法宪制:认为《人权法》建立在普通法中已有的宪法原则之上的命题。
  • 宪法对话:该法之下法院、政府与议会之间的关系。

第4–8章:标准与权利;分量与尊让;比例原则;合理性;被禁止的程序要素

  • 尊让与分量:法院在多大程度上服从决定者的判断,并给予其多大分量。
  • 比例原则:证明干预权利正当的结构化检验。
  • 温斯伯里不合理性:受到该法冲击的传统审查标准。
  • 程序审查:审查决定是如何作出的,而非作出了什么决定。

第9–11章:实质与结构;诉诸法院;克减与紧急状态

  • 诉诸法院的权利:请求法院裁判争议的权利,第10章对其进行分析。
  • 克减:紧急状态下对公约义务的例外中止。

评析

优点

  • **论题明确。**本书旨在回答关于该法与公法的少数几个结构性问题,各章依此展开,从普通法基础到审查标准,再到对紧急状态的处理。
  • **既重理论也重教义。**关于分量与尊让、比例原则、合理性和程序的各章处理的是司法审查的实际工具,索引也显示作者广泛讨论了上议院和斯特拉斯堡的判决。
  • **获得认可。**出版社提到内殿律师学院青年作者图书奖,本书也在《Cambridge Law Journal》(2010年,第682–684页)上受到评论。

局限

  • **不是入门书。**这是一部研究专著,预设读者了解《人权法》、司法审查和主要案例。没有学过这些的学生无法跟上其论证。
  • **因后来的发展而过时。**出版于2010年,因此不涉及此后的判例,以及关于该法改革与废除的讨论。
  • **立场明确。**普通法宪制命题是可以争辩的主张,应与其他对立的解释对照阅读。

在课程中的定位

本课程书单中,布拉德利等人的 Constitutional and Administrative Law 是涵盖渊源、机构、权利和司法审查的本科入门书,勒絮厄尔等人的 Public Law: Text, Cases, and Materials 是内容全面的案例教材。哈洛等人的 Law and Administration 是采用情境进路的行政法教科书。劳克林(Loughlin)的 The British Constitution: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 和宾厄姆(Bingham)的 The Rule of Law 是简短易读的作品,劳克林的 The Idea of Public Law 则是探讨基础问题的研究生层次著作。

希克曼(Hickman)这本是专门化的进阶读物。它适合在学完公法核心课程之后读,那时学生已了解司法审查和《人权法》,对写比例原则、尊让和该法宪法效果方面的论文有帮助。

如何使用本书

适合高年级本科生、研究生和执业者。先读第1–3章把握命题,然后按主题选读:审查标准看第5–7章,诉诸法院看第10章,紧急状态看第11章。第9章适合看论证如何汇总。

阅读时要把书中讨论的案例、《人权法》以及相关公约条文放在手边。利用索引在各章之间追踪某个案件或教义,凡是打算引用的论点,都要核对后来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