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 导读
导读
引用
Dennis, I. H. (2017). The Law of Evidence (6th ed.). Sweet & Maxwell.
章节概要
背景与进路
本书把英格兰和威尔士的证据法当作一套必须放在理论背景中理解的规则,而不只是教义。出版社介绍说,书中把教义分析与证据理论、关于信息处理与检索的心理学研究、关于警察侦查的法社会学研究以及陪审团研究结合起来,并评述人权判例的影响。全书分四部分,顺着证据的“生命历程”展开:基础、证据如何取得、证据如何呈交法庭,以及限制其使用的排除规则。第六版更新了关于不得自证其罪特权、供述、证人询问、传闻和不良品格证据的判例,纳入了关于弱势证人的新文献,并吸收了专家证据规则的变化。
第一部分:理解证据
- 证据法导论(An Introduction to the Law of Evidence)。 介绍实质性、相关性与可采性,民事与刑事程序的区别,以及法律如何通过改革和判例发展。
- 证据法的目的(The Aims of the Law of Evidence)。 阐述裁判的理性主义模式、个人权利的地位和1998年《人权法》的影响,并讨论准确查明事实如何与公正及其他价值相平衡。
- 相关性与可采性(Relevance and Admissibility)。 涉及逻辑相关性、排除规则,以及刑事审判中排除证据的司法裁量权,包括1984年《警察与刑事证据法》第78条。
- 事实与事实认定(Facts and Factfinding)。 区分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考察对事实认定的法律控制,以及关于如何认定事实的各种理论,包括威格莫尔分析、数学方法和叙事进路。
第二部分:取得证据
- 不得自证其罪特权与沉默权(The Privilege Against Self-Incrimination and the Right to Silence)。 探讨该特权与沉默权的关系、对沉默的制定法限制,以及《欧洲人权公约》的影响。
- 供述(Confessions)。 讨论依1984年法第76条供述的可采性、可靠性,以及对供述的裁量排除。
- 辨认证据(Identification Evidence)。 分析目击辨认的弱点、心理学研究和法律应对,包括 Turnbull 指引。
- 以非法或不公平手段取得的证据(Evidence Obtained by Illegal or Unfair Means)。 评述普通法和制定法上排除不当取得证据的裁量权,涉及违反1984年法的情形和诱陷。
- 披露与豁免(Disclosure and Immunity)。 涉及民事和刑事程序中的披露以及公共利益豁免。
- 法律职业特权(Legal Professional Privilege)。 说明律师—委托人特权与诉讼特权的范围和界限,以及特权丧失的情形。
第三部分:提出证据
- 举证责任与证明标准(Burden and Standard of Proof)。 界定民事和刑事案件中的责任与标准,并讨论无罪推定与反向举证责任。
- 证明的形式与证明的替代(Forms of Proof and Alternatives to Proof)。 概览证言、书证和实物证据,以及正式承认、推定和司法认知。
- 证人(Witnesses)。 处理适格性与可强制出庭性,包括儿童、精神障碍者和被告人。
- 询问证人(Examination of Witnesses)。 说明主询问、交叉询问和再询问、诱导性问题以及唤起记忆。
- 弱势证人与可疑证人(Vulnerable and Suspect Witnesses)。 涉及对弱势证人的特别措施,以及对可疑证人须持谨慎态度的规则。
第四部分:使用证据
- 传闻规则的范围与理由(The Scope and Rationale of the Hearsay Rule)。 阐述传闻规则、为其提出的理由及其改革。
- 刑事案件中传闻的现代法(The Modern Law of Hearsay in Criminal Cases)。 分析2003年《刑事司法法》的制度、例外情形,以及与《公约》第6条的相容性。
- 品格与可信性:概述(Character and Credibility: An Overview)。 讨论品格证据为何既相关又有偏见、法官的指示,以及关于不良品格的心理学证据。
- 刑事案件中的不良品格证据(Evidence of Bad Character in Criminal Cases)。 考察2003年法下不良品格证据的采纳通道及法院如何解释。
- 意见证据与专家证据(Opinion and Expert Evidence)。 讨论非专家与专家意见、专家的作用与可靠性,以及终极争点规则。
核心概念
第一部分:基础
- 相关性与可采性:证据必须与争议事实有关,还要通过适用于它的排除规则和裁量权。
- 理性主义模式:裁判旨在准确认定事实,同时受公正与权利的约束。
- 事实认定理论:威格莫尔分析、概率推理和叙事进路,是理解推论的不同方式。
第二、三部分:取得与提出证据
- 排除不当取得的证据:制定法和裁量上的权力,包括1984年法第76条和第78条。
- Turnbull 指引:法官就辨认证据的风险向陪审团作出的指示。
- 法律责任与证据责任:谁须证明某一事实、证明到什么标准。
- 特别措施:协助弱势证人作证的安排。
第四部分:排除规则
- 传闻:为证明其内容属实而提出的庭外陈述,以及制定法上的例外。
- 不良品格通道:依2003年法可采纳被告人不良品格的途径。
- 专家证据与终极争点:意见证据被接纳的条件以及专家的可靠性。
评析
优点
- 教义与理论并重。 出版社强调本书把每个主题放在其理论背景中,而关于目的和事实认定的前几章提供了一个框架,后面论述排除规则的各章都会回头参照。
- 结构清晰。 四个部分沿着证据从基础到排除规则的路径展开,便于查找某一专题,也便于看出它与相邻专题的联系。
- 材料来源广。 出版社指出书中运用了心理学研究、警务的法社会学研究和陪审团研究,并附有详尽脚注供延伸阅读。
- 人权融入各处。 《欧洲人权公约》和《人权法》的影响在关键之处都有讨论,例如沉默权和传闻两章。
局限
- 篇幅。 正文约940页,另有前置部分和案例、法条表,是一部大书;想先粗略入门的学生会觉得它比较短的教材沉重。
- 偏重刑事。 若干章节明确针对刑事(刑事案件中传闻的现代法、不良品格),所以主要关心民事程序的读者能用上的章节较少。
- 仅限英格兰和威尔士。 所讨论的规则与案例属于单一法域。
- 版本已被取代。 2017年的第6版之后已有新版,因此2017年之后的制定法和判例发展没有涵盖。
在课程中的定位
在这份证据法书单中,Dennis 是一部带理论取向的全面参考书。Munday 的 Evidence 和 Choo 的 Evidence 是适合初学的较短导论,Keane 与 McKeown 的 The Modern Law of Evidence 以及 McGourlay、Thomas 和 Gower 的 Evidence: Law and Context 是涵盖民事与刑事证据的标准课程教材。Roberts 与 Zuckerman 的 Criminal Evidence 是另一部进阶著作,集中于刑事程序并带有明确的规范性框架。
Dennis 适合已经接触基本规则、想弄清法律为何是这个样子的学生。若对术语还陌生,可先读较短的教材,再在理论和政策争论重要的专题上用 Dennis,例如证据法的目的、传闻与不良品格。
如何使用本书
出版社把本书定位为适合本科生、证据法的研究生学习,也可作为 LPC 和 BPTC 等职业课程的参考。读者需具备刑法和英国法律制度的基础知识。
学习课程时,先读第一部分,因为其中各章提供术语以及评判排除规则所依据的目的。然后按教学大纲推进:第二部分对应审前规则,第三部分对应审判程序与证明,第四部分对应传闻、品格和意见。复习某个专题时,把对应章节与主要制定法(1984年《警察与刑事证据法》和2003年《刑事司法法》)对照阅读,并利用脚注查找主要判例。写论述题时,用前面关于目的和事实认定的章节来构建论证。由于这是2017年版,引用任何规则之前都应核对现行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