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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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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idence(证据法)

Roderick Munday

英文原名: Evidence

这是 Roderick Munday 为牛津 Core Text 系列撰写的英格兰和威尔士证据法简明导论。书中阐明决定法庭上可以证明什么以及如何证明的核心规则,讨论其历史沿革与当前适用;每章以摘要开头,以自测题结尾。

需要的基础: 需具备刑法和英国法律制度的知识,但无需证据法基础。

难度等级
入门
学术层次
本科
law of evidencecriminal evidencehearsaywitnessesburden of proof教科书

01 / 导读

导读

引用

Munday, R. (2022). Evidence (11th e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章节概要

第11版(2022年3月)属于牛津“Core Text”系列,正文约540页,先是一篇关于证据法的简短导言,随后是13章,另附成文法、行政法规和国际文件各表。作者Roderick Munday是剑桥大学荣休高级讲师(Reader Emeritus)、彼得学院荣休院士,也是 Cross and Tapper on Evidence 的作者。出版社称本书是对证据法核心内容的简明导论,既分析历史问题也分析现实问题,文风引人入胜。每章以内容提要开篇,以自测题结尾,答题指引可在网上获取。本版新增了新判例和《2020年刑事诉讼规则》、更多来自社交媒体的辨认证据实例,以及对技术变化(如犯罪分子和恐怖分子所用的加密系统)的讨论。

证据法导言

在第1章之前介绍这一学科,约12页。

第1章:证据的相关性与可采性

篇幅最长的章节之一,约50页,讨论门槛性问题:什么使证据具有相关性,以及具有相关性的证据在什么情况下仍会被排除。

第2章:推定与证明责任

谁必须证明什么、证明到何种程度:法定证明责任与提出证据责任,以及转移或减轻这些责任的推定。

第3章:证人:作证资格、强制作证与各种特免权

谁可以作证、谁可以被强制作证,以及允许不披露信息的各种特免权;法律意见和公共利益豁免(public interest immunity)是书中反复出现的词语。

第4章:审判的进程

审判的进行和对证人的询问,包括主询问和交叉询问。

第5章:证人先前的一致陈述与禁止叙述规则的残余

证人先前与其证言一致的陈述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交法庭,以及过去排除此类陈述的旧规则还剩下什么。

第6–8章:品格与可信性;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良好品格的证据;被告人不良品格的证据

三章讨论品格证据。第6章讨论与可信性相关的品格,第7章讨论被告人的良好品格;第8章是全书最长的一章,约75页,讨论依据《2003年刑事司法法》及其“通道”(gateways)采纳被告人不良品格证据的问题。

第9章:意见证据规则与专家证据的提出

意见证据的一般排除规则及专家例外,以及专家证据如何提出的规则。

第10章:传闻证据规则

又一个长章,近70页,讨论传闻规则及其成文法和普通法上的例外。

第11–12章:供述;从被告人的不作为、谎言或虚假不在场证明中作出不利推论

以《1984年警察与刑事证据法》(PACE)为中心的供述可采性,以及陪审团可以从被告人的不作为、谎言或虚假不在场证明中作出的推论。

第13章:辨认证据

最后一章讨论辨认证据特有的风险及相关保障措施,新增了来自Facebook等社交媒体的辨认。

核心概念

基础(导言、第1–2章)

  • 相关性:证据必须倾向于证明或否定争议事实这一基本要求。
  • 可采性:即使是相关证据也可能被排除的规则。
  • 法定证明责任与提出证据责任:证明某一事实的责任,以及提出某一争点供考虑的责任。

证人与审判(第3–5章)

  • 作证资格与强制作证:某人是否可以作证,以及是否必须作证。
  • 特免权:不披露某些信息(例如与律师的沟通)的权利。
  • 先前一致陈述:证人早先作出的、与其证言相符的陈述。

品格与意见(第6–9章)

  • 良好品格指示:法官就无前科的被告人向陪审团作出的指示。
  • 不良品格通道:被告人的不当行为得以被采纳的法定途径。
  • 专家证据:为具有专门知识者设立的意见证据规则例外。

传闻、供述与辨认(第10–13章)

  • 传闻:为证明其内容真实而提出的庭外陈述,以及采纳此类陈述的例外。
  • 供述:被告人的自认,以及依据PACE排除供述的理由。
  • 不利推论:陪审团可以从被告人的不作为、谎言或虚假不在场证明中得出的结论。
  • 辨认证据:指认被告人的证据,以及因其可能出错而需要的警示。

评析

优点

  • 简明而有分析深度。 出版社的介绍强调对历史和现实问题的细致分析;出版社引用的两位讲师分别称赞本书在呈现最重要的法律内容与避免过度简化之间取得了平衡(阿伯里斯特威斯大学的Jan Holloway),以及其学术分量和分析深度(哈德斯菲尔德大学的Susan Lazer)。
  • 文风引人入胜。 出版社把本书介绍为一本能化解这门传统上令人生畏的学科、文风始终能吸引读者的书。
  • 为学习而设计。 各章开头的提要便于查阅,章末自测题和在线答题指引有助于复习和练习案例题。
  • 作者另有大型权威著作。 Munday还撰写了这一领域的大型参考书之一 Cross and Tapper on Evidence,这为这本较短的书增添了权威性。

局限

  • 以刑事证据为主。 有几章(第7、8、11、12章)明确针对刑事案件,篇幅最大的几章讨论不良品格和传闻。民事证据比重较大的课程,应对照明确讨论民事诉讼的教材核查覆盖范围。
  • “简明”是相对而言。 全书超过600页,只是与大型参考书相比才算简明,并不是一本速读概览。
  • 版本时间。 第11版出版于2022年。证据法领域此后频繁出现的立法和上诉法院判决需要另行核查。

在课程中的定位

本书是本课程书单中两本简明主教材之一。Andrew Choo的 Evidence 涵盖类似的核心主题,包括相关性、证明责任、供述、沉默、辨认、品格、传闻和专家,并关注《欧洲人权公约》和《人权法》的影响;学生可以按文风在两者之间选择。Keane和McKeown的 The Modern Law of Evidence 是一本更详尽的课程教材,涵盖刑事和民事诉讼,在课程要求更多细节或涉及民事证据时很有用。Claire McGourlay等人的 Evidence: Law and Context 把规则置于政治、理论和政策背景之中,是应对论述题的良好补充。

若要深入,Ian Dennis的 The Law of Evidence 是以原则为基础的高阶研究,Paul Roberts的 Roberts & Zuckerman's Criminal Evidence 则以准确认定事实和公正为明确的规范框架来评价刑事证据规则。两者都适合写毕业论文时使用,或在读完本书后作为第二轮阅读。

如何使用本书

本书面向修读证据法的本科法学学生,通常在学过刑法之后、并对英格兰法律制度和刑事诉讼有一定了解时阅读。不需要事先学过证据法。

实用的阅读计划:

  • 从导言和第1–2章开始。 相关性、可采性和证明责任是后面所有主题的基础。
  • 多数刑事证据课程的核心: 第8章(不良品格)、第10章(传闻)、第11章(供述)、第12章(不利推论)和第13章(辨认)。这些章节篇幅长、成文法内容多,阅读时应把《2003年刑事司法法》和PACE的相关条文摊开在旁边。
  • 证人与审判: 第3–5章可随课程进度阅读;第6–7章应与第8章一起读。
  • 专家证据: 课程大纲涉及法庭科学或专家证人时,第9章必读。

用各章提要预习每个主题,先做自测题再查看在线指引。证据法要通过做题来掌握:每读完一章,做一道往年考题,判断适用哪些规则和通道。对于变化频繁的不良品格和传闻问题,要查阅上诉法院的最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