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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引用
Foster, N. (2023). EU Law Directions (8th e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章節概要
第八版共十五章,分為三個部分:機構法、訴訟程序與救濟、實體法。正文之前有判例表和立法表,正文到索引之前不足500頁。出版社把 Directions 系列定位為學生初次接觸一門學科時的指南,其核心是設定情境的導入、突出顯示的判例摘錄、對主要爭議領域的介紹以及自測環節。線上資源包括可即時回饋的自測題、章末問題的參考作答思路,以及歐盟法律史重要時刻的時間線。作者 Nigel Foster 曾任白金漢大學、威爾士大學和薩爾大學歐洲研究所的歐洲法教授。
第一部分 機構法(第1–5章)
約150頁,討論聯盟如何構建、其法律如何運作。
- 第1章:歐洲聯盟的建立與發展。 歷史性的開篇,追溯聯盟的形成與擴充套件。
- 第2章:聯盟機構。 各機構及其職能。
- 第3章:權力的轉移、權能與立法。 成員國如何向聯盟授予權力、權能如何劃分,以及立法如何進行。
- 第4章:歐盟法的淵源與形式。 條約、立法及其他淵源,以及歐盟法律檔案所採取的法律形式。
- 第5章:歐盟法的優先性。 歐盟法優先於與之衝突的國內法這一原則,放在機構法部分的末尾。
第二部分 歐盟法中的訴訟、執行與救濟(第6–9章)
約115頁,討論歐盟法如何在法院中適用和執行。
- 第6章:先行裁決(TFEU第267條)。 國內法院將歐盟法問題提交歐洲法院的程式。
- 第7章:針對成員國的條約執行之訴。 成員國未履行義務時提起的程式。
- 第8章:救濟:直接效力、間接效力與國家責任。 個人如何在國內法院援引歐盟法,以及如何向違反歐盟法的國家請求賠償。
- 第9章:在歐洲法院提起的直接訴訟。 直接向法院提起的訴訟,例如對聯盟法律檔案效力的質疑。
第三部分 實體法(第10–15章)
篇幅最長的部分,約230頁。
- 第10–11章:貨物自由流動之一:關稅與稅收壁壘;貨物自由流動之二:非關稅壁壘。 關於貨物的兩章,前一章討論關稅和歧視性稅收,後一章討論數量限制和其他非關稅障礙。
- 第12章:人員自由流動。 人員在聯盟內的自由流動。
- 第13章:歐盟競爭政策與競爭法導論。 正如標題所示,以導論的形式呈現。
- 第14章:反歧視法。 聯盟的反歧視法律。
- 第15章:英國脫歐。 關於英國退出聯盟的最後一章。
核心概念
第一部分:機構法
- 機構:聯盟藉以行動的機構及其職能。
- 權能:成員國授予聯盟的權力及其限度。
- 歐盟法的淵源:條約、立法以及歐盟法所採取的其他形式。
- 優先性:歐盟法相對於與之衝突的國內法的優先地位。
第二部分:訴訟、執行與救濟
- 先行裁決(TFEU第267條):連線國內法院與歐洲法院的提交程式。
- 執行之訴:針對未履行條約義務的成員國的程式。
- 直接效力與間接效力:個人在國內法院直接援引歐盟法,或透過對國內法的解釋援引歐盟法的方式。
- 國家責任:成員國對其違反歐盟法給個人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的義務。
第三部分:實體法
- 關稅與稅收壁壘:對貨物徵收的關稅和歧視性國內稅。
- 非關稅壁壘:阻礙貨物貿易的數量限制及其他措施。
- 人員自由流動:人員在聯盟內流動的權利。
- 競爭法:聯盟關於反競爭行為的規則。
- 英國脫歐:英國退出的法律過程及其後果。
評析
優點
- 清晰的三步結構。 三個部分從體系如何構建,到體系如何執行,再到體系規範什麼,因此讀者在把優先性、先行裁決程式和直接效力運用到自由流動規則之前,已經先接觸了這些概念。
- 程式與救濟自成一部分。 把先行裁決、執行之訴、救濟和直接訴訟單獨放在第二部分,使讓歐盟法在國內法院發揮作用的那些主題有了專門的篇幅。
- 專門的脫歐一章。 全書以一整章討論英國退出聯盟作結;篇幅大得多的 Barnard 與 Peers 的書和 Schütze 的書也把這一主題放在最後。
- 線上支援。 可即時回饋的自測題、章末問題的參考作答思路以及歐盟法律史時間線,有助於自學和複習。
局限
- 實體法覆蓋有所選擇。 第三部分的章節標題中沒有出現服務、開業、資本、公民身份或對外關係。講授這些主題的課程需要另一本教材;同一書單中 Horspool、Humphreys 和 Wells-Greco 的 European Union Law 設有服務、公民身份和對外關係的章節。
- 競爭法只是概述。 競爭法一章明確定位為導論,因此修讀完整競爭法課程的學生需要專門的論著。
- 優先性與直接效力相隔較遠。 優先性在第一部分末尾討論,直接效力在第8章討論,想要把這兩項原則放在一起理解的讀者需要跨部分閱讀。
- 版本時間。 第八版出版於2023年7月,之後的判例以及脫歐後關係的發展需要另行查核。
在課程中的定位
用出版社的話說,本書是為初次接觸歐盟法的學生而寫的,自然適合作為本課程書單中的第一本讀物。Horspool、Humphreys 和 Wells-Greco 的 European Union Law 是另一本簡明教科書:它涵蓋更多實體領域,包括服務、公民身份、環境法和對外關係,對於實體內容覆蓋較廣的課程,是很好的下一步讀物或替代選擇。
Schütze 的 European Union Law 是一本獨著教科書,藉助大量圖表解釋條約和歐洲法院的推理;Barnard 與 Peers 的 European Union Law 是一本由各領域專家分章撰寫的編著教科書。對希望更深入的學生而言,兩者都可以作為主教材。Craig 與 de Búrca 的 EU Law: Text, Cases, and Materials 將原始材料與評註結合,適合想要直接閱讀判決和條約條文的學生。Lenaerts 與 Van Nuffel 的 EU Constitutional Law 是關於憲法性和機構性法律的系統專著,適合在研究第一、第二部分的具體問題時查閱。
如何使用本書
本書適合初次接觸歐盟法的大學部生、法律轉換課程的學生,以及需要一本結構清晰的入門書的其他學科讀者。不要求事先學過歐盟法,但對公法以及法院和立法運作方式有基本瞭解會有幫助。
實用的閱讀計畫:
- 按順序閱讀第一部分。 第1–5章提供了這一體系的基本術語。第1章可以快速瀏覽,但關於權能、淵源和優先性的第3–5章是核心。
- 把第二部分當作技術核心。 關於先行裁決的第6章和關於直接效力與國家責任的第8章幾乎出現在所有歐盟法課程中,值得與關於優先性的第5章對照閱讀。
- 按教學大綱選讀第三部分。 貨物各章(第10–11章)和人員自由流動(第12章)是歐盟實體法的共同核心;第13–15章視課程需要閱讀。
- 用其他教材補足空白。 關於服務、開業、資本或公民身份,可使用書單中篇幅更大的教科書。
- 利用線上資源。 每章讀完後完成自測題,把自己對章末問題的作答與參考思路相比較,並藉助時間線把握歷史脈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