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 導讀
導讀
引用
Jehle, G. A., & Reny, P. J. (2011). Advanced Microeconomic Theory (3rd ed.). Financial Times/Prentice Hall (Pearson).
章節概要
第三版共九章,分為三個部分,其後是關於集合與對映的附錄章,以及定理表、定義表、習題提示與答案、參考文獻和索引。出版社稱本書是嚴謹、與時俱進的微觀經濟學標準教材,提供高年級學生必須掌握的核心數學和現代理論,採用便於學生使用、簡潔高效的“定理—證明”組織方式,附有大量例子和習題。各章按部分順序展開:經濟主體,由它們產生的市場與福利,以及策略行為。
第一部分:經濟主體(第1–3章)
第 1 章“消費者理論”以個體消費者理論開篇,這是後續內容的基本構件。第 2 章“消費者理論專題”在消費者一側進一步擴充套件。第 3 章“廠商理論”對生產者作平行的論述。這三章合起來確立了後面各部分要綜合其決策的兩類主體。
第二部分:市場與福利(第4–6章)
第 4 章“區域性均衡”逐個分析市場,把第一部分的主體帶到單個市場中。第 5 章“一般均衡”同時處理所有市場。第 6 章“社會選擇與福利”退一步,問個體偏好與福利如何彙總為社會判斷。
第三部分:策略行為(第7–9章)
第 7 章“博弈論”介紹少數決策者之間的策略互動。第 8 章“資訊經濟學”考察各方所知不同的情形。第 9 章“拍賣與機制設計”討論規則的設計和拍賣的分析。
附錄:集合與對映(第A1章)
關於集合與對映的數學附錄章,為正文中的證明提供支援。其後是定理表、定義表、提示與答案、參考文獻和索引。
核心概念
第一部分:經濟主體
- 消費者理論:構成需求基礎的個體選擇模型。
- 廠商理論:相應的生產模型及生產者的決策。
第二部分:市場與福利
- 區域性均衡:單個市場中的均衡。
- 一般均衡:所有市場同時達到的均衡。
- 社會選擇與福利:把個體偏好彙總為社會排序。
第三部分:策略行為
- 博弈論:相互依賴的決策模型。
- 資訊經濟學:各方資訊不對等的模型。
- 機制設計與拍賣:為達到某種結果而選擇的規則,以及對拍賣形式的研究。
評析
優點
- 定理—證明式的組織。 出版社強調其高效的定理—證明結構,因此定義、假設和結論都明確列出,便於再次查詢。
- 脈絡清晰。 九章、約 670 頁的篇幅,從單個主體到市場與福利再到策略互動,容易對應到研究生一年級的課程式列。
- 習題有配套支援。 書末有提示與答案,以及定理表和定義表,使它在課程之後仍可作為參考書使用。
- 一冊涵蓋。 一本書裡包括消費者與生產者理論、競爭均衡與一般均衡、社會選擇、博弈論、資訊經濟學和機制設計。
侷限
- 數學要求高。 本書面向高年級學生,建立在證明和集合與對映的語言之上。
- 策略性主題較精簡。 博弈論、資訊經濟學和機制設計各只有一章,專門研究這些主題的課程需要專門教材。
- 版本年份不一。 Pearson 的頁面把第三版列為 2010 年出版,而圖書館記錄為 2011 年;引用時請核對印次。
在課程中的定位
本書屬於微觀經濟學書單中的研究生一端。Varian 與 Melitz 的 Intermediate Microeconomics 和 Pindyck 與 Rubinfeld 的 Microeconomics 是使用圖形和適度數學的大學部課程;Parkin 的 Microeconomics 是原理層次的教材,Dixit 的 Microeconomics: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 是非技術性的概覽。這些都應在 Jehle 與 Reny 之前閱讀。
Mas-Colell、Whinston 與 Green 的 Microeconomic Theory 是另一部研究生教材:嚴謹而全面的研究生一年級論述,涵蓋個體選擇、博弈論、市場均衡、一般均衡以及含激勵的福利經濟學。Jehle 與 Reny 以定理—證明的形式涵蓋類似的主題。許多學生用其中一本作主教材,另一本作為對同樣結果的第二種解釋。由於兩者有重疊,沒有必要把兩本都完整讀完;選擇課程所用的那一本,遇到某個證明或例子讀不懂時再有選擇地參閱另一本。
如何使用本書
本書適合研究生一年級學生,以及已學完中級微觀經濟學和多元微積分的高年級本科生。具備一些線性代數和實分析基礎會使證明更容易理解。
實用讀法:
- 核心: 依次讀第一部分(第 1–3 章),然後讀第 4–5 章,它們合起來構成標準的消費者、生產者與均衡序列。
- 其次: 第 7 章(博弈論)和第 8 章(資訊經濟學),多數課程視其為必修內容。
- 可選或稍後: 第 6 章(社會選擇與福利)和第 9 章(拍賣與機制設計),以及在證明用到時查閱的集合與對映附錄。
做習題,核對書末的提示與答案,複習時使用定理表和定義表。一個有用的習慣是:先讀每個定理的陳述,在閱讀證明之前先嚐試勾勒證明,再對照,這樣可以讓定理—證明的形式為你所用。同時修讀博弈論課程的學生,可把第 7 章當作簡明概要,而不是主教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