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 導讀
導讀
引用
McBride, N. J., & Bagshaw, R. (2018). Tort Law (6th ed.). Pearson Education Limited. Longman Law Series.
章節概要
進路
兩位作者把侵權法呈現為一個有可辨識的原則核心的法律領域:它確定我們無須任何特別安排就對他人享有哪些基本權利,以及這些權利被侵犯時可獲得什麼救濟。第六版前言針對紐伯格勳爵(Lord Neuberger)關於侵權案件宜由政策因素裁斷的看法為這一觀點辯護,並說明全書由38章精簡為32章,篇幅縮短約百分之十。各章以學習目標開頭,以延伸閱讀收尾。
第1章:基礎(The basics)
本章通過 Donoghue v Stevenson 闡明侵權法的功能,釐清「權利」的不同含義,概覽侵權行為的種類以及侵權是一種民事不法行為的觀念。書中把損失補償模式和剩餘不法行為模式這兩種對立觀點與作者自己的觀點並列,然後說明侵權法與人權、合同、衡平法、制定法、刑法、財產法和嚴格責任的關係。最後談到保險、誰最終為侵權法買單,以及題為「作為外國的侵權法」的一節。
第2章:對人身的侵害(Trespass to the person)
處理行為要件與過錯要件、同意、緊急避險、法定授權、錯誤與救濟。
第3至9章:過失
- 第3章 過失之訴(Claims in negligence): 基礎、過失與故意、過失與其他不法行為,以及過失的救濟。
- 第4章 注意義務:導論(Duty of care: introduction): 注意義務的檢驗標準和考慮因素、對注意義務的懷疑論,以及風險與損害。
- 第5章 注意義務:作為(Duty of care: acts): 人身傷害、精神疾病、純粹的精神痛苦、財產損害,以及依 Hedley Byrne 原則處理的純粹經濟損失及其疑難案件。
- 第6章 注意義務:不作為(Duty of care: omissions): 產生作為義務的情形,包括承擔責任、製造危險、控制、佔有人、出租人、僱主、受託保管人、承運人和兒童照管人。
- 第7章 違反義務(Breach of duty): 客觀性、權衡、通行做法、通過他人的違反以及證明。
- 第8章 因果關係(Causation): 「若非」檢驗、可分與不可分損害、證據困難(包括 Fairchild 例外和喪失機會)、過度決定、巧合以及因果鏈的中斷。
- 第9章 可訴性(Actionability): 損害的遠隔性、義務的範圍、SAAMCO 原則、錯誤懷孕、減損和公共政策。
第10至15章:場所、產品、土地與財產
- 第10章 佔有人責任(Occupiers' liability): 依1957年和1984年《佔有人責任法》。
- 第11章 產品責任(Product liability): 產品、缺陷、被告、損害、抗辯與救濟。
- 第12章 侵入土地(Trespass to land) 與 第13章 私人妨害(Private nuisance): 各自的實施方式、抗辯、起訴資格與救濟。
- 第14章 危險物的嚴格責任(Strict liability for dangerous things): Rylands v Fletcher 規則與危險動物。
- 第15章 對動產的侵權(Torts to personal property)。
第16至21章:名譽、隱私及其他侵權
- 第16章 誹謗(Defamation): 何謂誹謗性、公佈、真實、誠實意見和公共利益等抗辯、救濟與改革。
- 第17章 侵犯隱私、騷擾與虐待(Invasion of privacy, harassment and abuse): 濫用私人資訊、1997年《禁止騷擾法》與 Wilkinson v Downton。
- 第18章 違反法定義務(Breach of statutory duty);第19章 公共妨害(Public nuisance);第20章 經濟侵權(The economic torts);第21章 濫用權力或地位(Abuse of power or position)(包括惡意起訴和公職不當行為)。
第22至29章:抗辯與救濟
- 第22章 抗辯(Defences): 行為能力、豁免、自願承擔風險、排除責任、不法性、時效和與有過失。
- 第23至26章: 補償性損害賠償、加重與懲罰性賠償、剝奪所得與許可費賠償、名義與彰顯性賠償。
- 第27章 禁令(Injunctions)。
- 第28章 非正常死亡之訴(Wrongful death claims);第29章 其他第三方請求(Other third-party claims)。
第30至32章:為他人負責與補償制度
- 第30章 幫助者責任(Accessory liability) 與 第31章 替代責任(Vicarious liability): 誰是僱員、僱傭過程、非僱員及該學說的理論。
- 第32章 損失補償制度(Loss compensation schemes): 此類制度的特徵、四個例子及評價。
核心概念
第1–2章
- 基本權利:侵權法自動賦予我們對他人享有的權利,作者將其視為全書的主題。
- 損失補償模式與剩餘不法行為模式:關於侵權法的兩種對立觀點,作者把它們當作自己觀點之外的另一些選擇來討論。
- 權利與義務的相關性:對他人享有的權利與該人的義務是一枚硬幣的兩面。
第3–9章
- 注意義務:被告是否負有謹慎行事的法律義務,對作為、不作為和經濟損失的檢驗各不相同。
- 因果關係與可訴性:「若非」檢驗及其例外,以及可賠償損失的界限,如遠隔性與義務範圍。
第10–21章與第30–31章
- 嚴格責任:產品、危險物和替代責任中不以過錯為要件的責任。
- 保護土地、名譽與隱私的侵權:各有獨立的訴因和抗辯。
第22–29章與第32章
- 補償性與非補償性損害賠償:各類救濟的目的與計算方法。
- 損失補償制度:補償傷害的侵權法之外的替代途徑。
評析
優點
- 統一的論述。 前言和第1章論證侵權法是一組連貫的基本權利,後面各章把這一思路應用於每一種侵權,使讀者有了整理龐大學科的框架。
- 精簡而完整。 第六版削減了6章、約百分之十的篇幅,同時表示敘述仍然完整,包括隱私、替代責任和不法性方面的新近發展。
- 教學輔助。 各章以學習目標開頭,以延伸閱讀結尾,書末有問題索引;第1章對相互競爭的理論有批判性討論。
- 坦率面對有爭議的法律。 前言指出了作者認為含混的近期判決,如關於替代責任和公共機構責任的判決,而不是把它們當作定論。
局限
- 特定的理論立場。 作者把以損失補償或政策因素為主的解釋放在一邊,轉而採取自己的解釋,所以想要中立的理論綜述的讀者需要補充閱讀。
- 英格蘭和威爾士。 案例和制定法屬於英國法,前言也圍繞英國的發展寫成。
- 仍然篇幅較大。 即使削減之後,全書仍有32章,前言自己也提到構成正文的數百頁,初讀時可能感到沉重。
- 受版本所限。 本書陳述的是截至2017年的法律;之後的判例和立法需要另行核對。
在課程中的定位
本書是這份書單上幾部通用侵權法教科書之一。Horsey 與 Rackley 的 Tort Law、Lunney 等人的 Tort Law: Text and Materials、Markesinis and Deakin's Tort Law、Street on Torts 以及 Winfield and Jolowicz on Tort 涵蓋相同的教義領域,只是篇幅不同,評論和摘錄的多少各異。McBride 與 Bagshaw 的特點在於單一組織觀點的清晰,以及對規則的直接陳述。
若要專門深入,書單中有講誹謗的 Gatley on Libel and Slander,有論證侵權最好理解為權利之法的專著、Stevens 的 Torts and Rights(這一主題在本書第1章中也有體現),以及從補償制度角度出發的 Cane 與 Goudkamp 的 Atiyah's Accidents, Compensation and the Law,本書在第32章中也涉及這一視角。
如何使用本書
本書面向侵權法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是主教材而非補充讀物。第1章解釋了民事不法行為和合同等基本術語,因此無須事先學過侵權法。
先讀第1章,因為其餘部分依賴它的術語。然後按教學大綱推進:第3至9章是過失的核心,第22和23章關於抗辯和補償性賠償,貫穿所有侵權。具體侵權(第10至21章)視大綱需要選讀,替代責任和補償制度視角則讀第30至32章。把每章開頭的學習目標當作核對清單,論文題目可順著延伸閱讀去找,並且由於本書陳述的是2017年的法律,引用任何規則前都應核對現行判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