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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引用
Amos, M. (2021). Human Rights Law (3rd ed.). Hart Publishing.
章節概要
第三版約770頁,分為兩部分:六章講1998年《人權法》,十一章講具體的公約權利。出版社稱,本書考察該法在英國如何被解釋和適用,並更新到最近七年的判例;作者則說,本書關注該法,以及國內法官賦予公約權利的「英國風味」。
第一部分:人權法
第一部分處理無論援引哪項權利都會遇到的程式性和結構性問題。出版社的介紹列出的內容包括:該法的背景、英國法院與歐洲人權法院的關係、誰屬於受害人和公共機構、如何判斷不相容(包括尊重與比例性)、該法對議會立法的影響,以及救濟。
第1–2章:Background and Interpretation(背景與解釋)、The Benefit and Burden of the Human Rights Act(人權法的益處與負擔)
開頭兩章交代該法的背景及其解釋,再考察該法帶來的益處與負擔。對這兩章,所能查到的資料只提供了章名。
第3章:The 'Acts' to which the Human Rights Act Applies(人權法所適用的「行為」)
本章討論哪些行為落在該法的適用範圍之內。出版社的介紹把它與公共機構的定義以及誰可以作為受害人提出請求聯絡在一起。
第4–5章:Determining Incompatibility(判斷不相容)、The Defence of Primary Legislation(對議會立法的保護)
第4章討論法院如何判斷某項措施是否與公約權利不相容,出版社的介紹指出其中包括尊重與比例性問題。第5章轉向議會立法的特殊地位,該法對它的處理不同於其他措施。
第6章:Remedies(救濟)
第一部分的最後一章,講違反公約權利時可獲得的救濟。出版社的介紹提到損害賠償和其他救濟。
第二部分:公約權利
第二部分考察經英國法院解釋和適用的各項權利。每章討論一個條款,第8條佔三章。
第7–10章:生命、酷刑與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自由與安全、公正審判
這幾章涉及第2條(生命權)、第3條(禁止酷刑和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第5條(自由與安全權)和第6條(公正審判權)。
第11–13章:第8條——私人生活、家庭生活與住所
第8條分為尊重私人生活(第11章)、家庭生活(第12章)和住所(第13章),因此這一條款獲得的篇幅多於其他任何單項權利。
第14–17章:思想、良心與宗教,表達,歧視,財產
最後幾章討論第9條(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第10條(表達自由)、第14條(禁止歧視)和第一議定書第1條(財產保護)。
核心概念
第一部分:人權法
- 受害人與公共機構:出版社介紹中提到的標準,用來確定誰可以依據該法提出請求、可以針對誰提出。
- 不相容、尊重與比例性:法院如何判斷某項措施是否違反公約權利,以及對決策者在多大程度上予以尊重。
- 議會立法:當議會立法與公約權利衝突時,該法對它的處理不同於其他公共行為。
- 救濟:違反公約權利時可獲得的救濟,包括損害賠償。
第二部分:公約權利
- 逐條結構:各項權利是從英國法院的解釋和適用出發加以考察的,而不只是斯特拉斯堡法院的角度。
- 第8條:尊重私人生活、家庭生活和住所的權利,分三章討論。
- 第14條:在享有其他公約權利時禁止歧視。
評析
優點
- 始終聚焦國內法。 作者表示,本書是在國內背景下考察《人權法》,結構也與此一致:第一部分圍繞該法如何在英國法院運作來組織,第二部分則通過英國法院的適用來解讀公約權利。對於課程講的是該法而不是斯特拉斯堡公約法的學生來說,材料圍繞他們實際會引用的案例來組織。
- 先程式,後權利。 把該法的運作機制(受害人資格、公共機構、不相容、議會立法、救濟)放在單獨的第一部分,意味著框架只需學一次,之後各章都能用上。
- 與課程契合。 各章對應人權或公民自由課程中最常講授的條款,一項權利一章的編排也便於選讀。
- 出版時的時效性。 出版社表示,第三版納入了最近七年的判例;作者本人也提到,國內法官如今已依據該法作出了大量判決。
局限
- 並非公約的全面概覽。 目錄中沒有為若干公約條款單設章節,例如集會和結社自由、結婚權,所以課程若涉及這些條款,需要另找材料。
- 有意的國內取向。 由於本書集中於英國法院的解釋,想系統瞭解斯特拉斯堡法院自身判例、程式和解釋方法的讀者,需要一本以公約本身為中心的著作。
- 篇幅與時間。 約770頁的篇幅使它既是教材也是工具書,而且成書於2021年。作者提到該法的前景正在受到檢討,因此之後的立法、提案和判決需要另行核對。
在課程中的定位
本書是這份課程書單中的國內法主教材:以《人權法》為主題,按法院遇到的順序逐項講解權利。它介於篇幅較短、以論證為主的書和專門著作之間。科納·吉爾蒂(Conor Gearty)的 On Fantasy Island 是把該法放在政治和社會背景中介紹的本科入門書,其 Civil Liberties 和 Liberty and Security 則從歷史和概念角度處理權利;它們都適合在教科書之前或同時閱讀,但無法取代教科書逐案的覆蓋面。
斯特拉斯堡一側,Harris、O'Boyle 和 Warbrick 的 Law of the 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通過歐洲人權法院的判決,對每項公約權利作了詳細的學術分析;當課程或論文需要深入瞭解該法院的判例時,它是順理成章的下一步。艾琳·卡瓦納(Aileen Kavanagh)的 The Collaborative Constitution 是一部專著,論述行政、立法和司法如何分擔該法之下的權利保護,宜在教科書提供了教義基礎之後閱讀。雷蒙德·瓦克斯(Raymond Wacks)的 Privacy: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 和凱·默勒(Kai Möller)的 The Global Model of Constitutional Rights 篇幅較短、按主題展開,與第8條各章以及第4章的比例性討論相關。
如何使用本書
本書面向修讀人權或公民自由課程的本科生、研究生,以及需要某項權利的國內判例的執業者。該法對議會立法和公共機構的影響在第一部分中討論,屬於公法範疇,所以宜以憲法和行政法的基礎為起點。
實用的讀法如下:
- 核心: 按順序讀第1至6章。第3至5章(該法的適用範圍、不相容與議會立法)展示了依據該法提出請求的思路,第6章的救濟使框架完整。
- 按主題: 課程講到某一條款時,讀相應的章。第7至10章(生命、酷刑、自由、公正審判)適合刑事司法和國家權力方面的課程;第11至13章適合隱私和家庭法課程;第14至16章適合宗教、表達和平等方面的課程。
- 選讀或查閱: 若課程涉及,可讀第17章(財產);寫論文時,也可查閱大綱之外的條款章節。
閱讀各章時,應與其中討論的主要案例對照,而不是以它們代替案例本身。正文成於2021年,之後的立法、政府提案以及最高法院和斯特拉斯堡法院的判決需要另行核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