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 導讀
導讀
引用
Lacey, N., Wells, C., & Quick, O. (2010). Reconstructing Criminal Law: Text and Materials (4th ed.).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章節概要
第四版共二十一章,分六部分,另有篇幅很長的參考文獻。這是一本“文本與資料”式的書,也就是作者的評述與案例、制定法、官方報告和學術文獻的摘錄交織在一起。序言說,本書二十年前首次出版,屬於“法律與情境”(law in context)運動的一部分,並用歷史、社會學和哲學的洞見來說明刑法與刑事司法的複雜性。本版中,第一至第四部分主要由塞莉亞·韋爾斯(Celia Wells)負責,第五、第六部分主要由奧利弗·奎克(Oliver Quick)負責,妮可拉·萊西(Nicola Lacey)擔任顧問。材料按主題而不是常見的教義清單來組織,每個部分都有一篇簡短導言,指示後面的內容。
第一部分,第1–3章:Images of Criminal Law(刑法的形象);Criminal Laws in Context(情境中的刑法);Foundations of Criminal Law(刑法的基礎)
第1章從新聞、小說和電視中的大眾犯罪形象出發,並與現實對照:這套體系的大部分工作其實涉及道路交通、輕微的公共秩序和低層次的財產犯罪。第2章把刑法看作界定和應對不當行為的更廣泛社會和程式實踐的一部分,認為單靠教義無法說明刑法。第3章轉向正當程序與人權,包括《人權法》對程式的影響,以及基本的教義構件:行為要件、犯意、正當理由與免責事由。
第二部分,第4–7章:Law, Order and Security(法律、秩序與安全)
第4章講對失序的社會和政治建構,包括道德恐慌。第5章“Securing Order”考察走向預防性司法的趨勢,涉及破壞治安、具結守約令(binding over)和反社會行為令等措施。第6章“Public Order”考察1986年《公共秩序法》,以及對集會、暴亂、鬥毆、騷擾和仇恨犯罪的控制。第7章“Criminal Law and Justice”提煉出領域、技術和青少年等新出現的主題。
第三部分,第8–10章:Interpersonal Violence; Drugs and Alcohol Abuse; Offence Preparation and Participation(人際暴力;毒品與酒精濫用;犯罪的預備與參與)
第8章“Offences Against the Person”把暴力放在犯罪統計的背景中,然後集中討論毆打與傷害,以及1861年《侵害人身罪法》下的三項主要罪名。第9章把毒品和酒精當作一個社會問題的法律建構來處理,包括1971年《濫用毒品法》中不一致的主觀要件,以及醉酒與責任的關聯。第10章講未完成罪(未遂、共謀、協助與慫恿)和共犯性參與。
第四部分,第11–13章:Property and Propriety(財產與得體)
第11章介紹社會與政治思想中的私有財產觀念。第12章考察刑法如何依《盜竊法》和2006年《欺詐法》建構財產犯罪。第13章討論財產權如何得到執行,從正式到非正式,從民事到刑事。
第五部分,第14–17章:Regulating Sexuality and Bodily Autonomy(規制性與身體自主)
第14章探討性與身體自主的社會建構。第15章結合2003年《性犯罪法》講性暴力與刑事程式。第16章更廣泛地考察對性的規制,包括同意問題。第17章“Criminalising Healthcare Choices”討論墮胎及其他生殖問題。
第六部分,第18–21章:Making a Killing(殺人)
第18章考察可接受與不可接受的暴力之間的界線如何被社會建構。第19章講對公共安全的刑事規制,包括道路交通和職場死亡,以及“真正的”犯罪與“準”犯罪的觀念。第20章“Homicide”處理邊界問題,如對新生兒不予治療,以及使用加速死亡的止痛藥物。第21章講謀殺和過失殺人。
核心概念
第1–3章:第一部分
- 情境中的法律:把刑法與其社會、歷史和程式背景放在一起研究的進路。
- 正當程序:與人權標準一道,為刑法提供正當性的程式保護。
第4–10章:第二至三部分
- 預防性司法:從事後應對犯罪轉向事先控制風險。
- 道德恐慌:公眾對某一群體或活動的驚恐,用來說明失序是如何被建構的。
- 未完成罪與共犯責任:對未遂、共謀和協助的責任,以及對參與他人犯罪的責任。
第11–21章:第四至六部分
- 財產與得體:刑法如何保護和界定財產,以及它與信任和社會秩序的關係。
- 真正的犯罪與準犯罪:使道路交通和職場死亡被排除在刑法主流之外的區分。
- 殺人罪的邊界問題:處於生命邊緣的殺害,如醫療決定。
評析
優點
- **獨特的組織原則。**按主題劃分的部分把秩序、暴力、財產、性、殺人等按社會問題歸攏,使傳統罪名清單所掩蓋的聯絡浮現出來。
- **原始材料與評述並置。**摘錄與評述並排,出版社稱各部分都有便於查詢的指引。第四版還增加了警務、2007年《嚴重犯罪法》和《欺詐法》改革等時事議題。
- **對情境的深入關注。**開篇各章對刑法在實踐中如何運作和執行作了不尋常的詳盡說明,包括暴力和性犯罪只佔記錄在案犯罪的五分之一這一點。
- **雙重讀者群。**出版社將其定位為適合本科和研究生學習。
侷限
- **不是教義入門書。**行為要件、犯意和抗辯分散在第3章和後面各章,沒有專門的連續講解。為考試學習規則的學生,需要另配一本以教義為主的教科書。
- **選擇性覆蓋。**主題式設計並不給每個罪名同等篇幅,書中也沒有關於抗辯或量刑的專門章節。
- **篇幅長且會過時。**約900頁,很厚重,而且法律變化很快。2010年出版的第四版早於此後的立法。
在課程中的定位
在本課程書單中,赫林(Herring)的 Criminal Law 是介紹罪名和責任原則的本科入門書,霍德(Horder)修訂的 Ashworth's Principles of Criminal Law 是介紹原則、歷史和適用的指南。諾里(Norrie)的 Crime, Reason and History 同樣採取批判進路,並從歷史角度強調教義的矛盾。Simester and Sullivan 的 Criminal Law: Theory and Doctrine 是對英國刑法的詳盡闡述,把說明與關於刑事責任應以何種原則為基礎的分析並列。
Lacey、Wells 和 Quick 適合已經掌握基本教義、想把刑法當作社會與政治制度來研究的學生。應在核心教科書之後或同時閱讀,而不是用它取代教科書。
如何使用本書
適合學習情境中的刑法的二、三年級本科生和研究生。本書假定讀者可以在別處找到教義。
先讀第1、2章瞭解框架,然後按課程選擇部分:公共秩序讀第二部分,暴力與參與讀第三部分,財產讀第四部分,性犯罪讀第五部分,殺人讀第六部分。先讀各部分的導言,因為其中解釋了分組的邏輯。把摘錄當作需要批判性閱讀的資料,並核對制定法和最新案例,因為2010年以來立法已有變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