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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引用
Evans, M. D. (Ed.). (2024). International Law (6th e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章節概要
本書共七編、二十九章,每章由署名的專家撰寫,篇幅大約在940至1,000頁之間(Google Books 與書商的列表給出的頁數不同)。出版社說明,全書經 Sir Malcolm Evans 精心編輯以保持一致的文風,適合對國際法有不同程度基礎的讀者。公開的只有附撰稿人姓名的目錄,因此以下的概要僅依據章節標題描述內容範圍。
第一編 國際法的歷史與理論(第1–3章)
三章開啟全書:Stephen Neff 的「國際法簡史」,Martti Koskenniemi 的「國際法是為了什麼?」,以及 Iain Scobbie 的「駛向伊薩卡:思考國際法理論」。它們在規則講解開始之前,交代這門學科的歷史與目的。
第二編 國際法律義務的結構(第4–6章)
Anthea Roberts 與 Sandesh Sivakumaran 撰寫「國際法淵源的理論與現實」,Alan Boyle 撰寫「國際立法中的軟法」,Malgosia Fitzmaurice 撰寫「條約法的實際運作」。三章合起來談國際義務如何產生。
第三編 國際法律秩序的主體(第7–10章)
Brendan Plant 撰寫「領土」,Matthew Craven 與 Rose Parfitt 撰寫「國家地位、自決與承認」,Dapo Akande 撰寫「國際組織」,Andrew Clapham 撰寫「個人與國際法體系」。Plant 與 Clapham 都在出版社列出的新撰稿人之列。
第四編 主權的範圍(第11–14章)
Christopher Staker 撰寫「管轄權」,Philippa Webb 撰寫「國際法與對國家法院行使管轄權的限制」,Chanaka Wickremasinghe 撰寫「國家官員享有的豁免」,Eileen Denza 撰寫「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係」。
第五編 責任(第15–16章)
Simon Olleson 的「國際責任的性質與形式」,以及 Phoebe Okowa 的「可受理性問題與國際責任法」。
第六編 對違反國際義務的回應(第17–20章)
Nigel White 的「反措施與制裁」,Eric De Brabandere 的「爭端解決的方式」,Christian Tams 的「國際法院」,以及 Christine Gray 與 Andrew Sanger 的「使用武力與國際法律秩序」。
第七編 國際法的適用(第21–29章)
篇幅最長的一編,有九章談專門制度:Malcolm Evans 與 Reece Lewis 的「海洋法」,Rossana Deplano 的「國際太空法」,Catherine Redgwell 與 Eva van der Marel 的「國際環境法」,Andrew Lang 的「國際貿易法」,Surya Subedi 的「國際投資法」,Paola Gaeta 的「國際刑法」,Rosa Freedman 的「國際人權法」,Geoff Gilbert 與 Anna Magdalena Bentajou 的「國際難民與移民法」,以及 David Turns 的「武裝衝突法(國際人道法)」。
第6版的新內容
出版社列出三個新章節「領土的取得」「國際經濟法」與「國際太空法」,以及一批新撰稿人,但並未把前兩者與目錄中的章節標題對應起來。出版社還列出了國際法院的判決(包括關於種族滅絕的 Ukraine v Russian Federation 與 The Gambia v Myanmar、Qatar v United Arab Emirates 以及 Somalia v Kenya)、國際海洋法法庭關於氣候變遷與國際法的諮詢意見,以及包括 Enrica Lexie 事件在內的仲裁裁決。
核心概念
第一編至第二編:歷史、理論與淵源
- 國際法的目的與理論:關於這門學科為了什麼、如何被理論化的問題(第2–3章)。
- 淵源:國際義務如何形成與確認(第4章)。
- 軟法與條約:立法中不具拘束力的規範,以及條約法的實際運作(第5–6章)。
第三編至第五編:主體、主權與責任
- 領土、國家地位與承認:第7章與第8章。
- 管轄權與豁免:國家權力的範圍及其限度(第11–13章)。
- 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係:第14章。
- 國際責任與可受理性:第15章與第16章。
第六編至第七編:對違反的回應與專門制度
- 反措施、制裁與爭端解決:第17章與第18章。
- 國際法院與使用武力:第19章與第20章。
- 專門制度:海洋、太空、環境、貿易、投資、刑法、人權、難民與移民法以及武裝衝突(第21–29章)。
評析
優點
- 專家的權威。 每一章都由該領域活躍的學者或實務工作者撰寫,出版社把撰稿陣容作為重要優勢。書商列表中引用的書評者——Michael Waibel(維也納大學)、Dino Kritsiotis(諾丁漢大學)與 Tawhida Ahmed(The City Law School)——稱讚本書內容新近、切題,並如 Ahmed 所說「非常易讀」。
- 一冊涵蓋範圍廣。 七編從歷史與理論,經淵源、主體、主權、責任與執行,到九個專門制度,因此一本書既可用於一般的課程,也可用於若干選修模組。
- 更新。 第6版增加了新的章節與撰稿人,並納入國際法院、國際海洋法法庭與仲裁庭的近期裁決,使案例的處理保持新近。
- 編輯上的一致性。 出版社說明,全書經編輯以保持一致的文風,這回應了人們對多位作者合著之書的常見顧慮。
局限
- 體量。 本書非常長,約940至1,000頁,每個專門制度只有一章,因此選修其中某一領域的學生需要專門的著作。
- 不同的聲音。 儘管編者統一了文風,各章作者不同,側重點也不同;從標題看,第一編關於歷史與理論的各章與講授規則的各章性質不同。
- 未說明學習輔助。 出版社的介紹沒有提到練習或學習問題,因此需要練習題的學生要另找材料。
在課程中的定位
Evans 的這本書是國際公法書單中由多位作者合著的編著教科書,可以作為一般課程的主教材。Shaw 的 International Law 是大量引用案例、條約與實踐的全面的獨著教科書,是偏好單一聲音的讀者的自然替代。Akehurst 的 Modern Intro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Law 是簡明的入門教科書,適合作為第一輪閱讀;Lowe 的 International Law: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 更短,可在讀教科書之前作為導覽。
Brownlie 的 Principles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是一卷本的專論(treatise),以現任實務工作者與法官的精確性,查閱對規則的嚴謹表述。為 Evans 撰寫第2章「國際法是為了什麼?」的 Koskenniemi,也是 From Apology to Utopia 的作者,該書研究國際法中論證的結構,適合想進一步探討理論的讀者。
如何使用本書
出版社把本書介紹為適合對國際法有不同程度基礎的學生與學者,也是實務工作者的參考資源。書中沒有說明特定的先修要求。
實用的閱讀安排如下:
- 核心: 談淵源、主體與主權的第二編至第四編(第4–14章),然後是談責任的第五編。
- 執行: 談反措施、爭端解決、國際法院與使用武力的第六編(第17–20章)自然接續。
- 依課程大綱: 第七編的各章可在課程談到各個制度時閱讀:海洋法、人權、環境、刑法、武裝衝突等。第一編的歷史與理論適合在課程開始或結束時閱讀。
- 練習: 把出版社強調的案例(國際法院的種族滅絕案、海洋劃界案以及氣候諮詢意見)當作當前權威的清單。
